医保家庭共济是什么
建立家庭共济关系后,创建人及被共济人可使用本人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在定点医药机构支付符合规定的医药费用。结算时,优先使用本人个人账户,当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或为零时,可使用共济账户。被共济人员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可用共济账户缴纳个人保险费。共济账户余额不足时,创建人可通过青海医保App进行再次划拨,一个年度内可以多次划拨,也可以随时变更共济人员及解除共济关系。
自动解除共济关系五种情形
1.创建人认定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待遇的
2.退出青海省职工医疗保险的
3.省内跨统筹区参加职工医保
4.变更为离休待遇的
5.创建人死亡的
家庭共济关系解除后,其账户余额自动返还至创建人原个人账户中。
手机App创建家庭共济账户步骤
除手机App申请方式之外,还可通过自助终端或经办窗口方式申请,请创建人到本人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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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有这些变化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实现家庭共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有哪些改革?职工医保普通门诊保障政策有哪些变化?省医疗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广大参保者。
改革前(2021年前):
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中按政策规定计入个人账户部分 个人缴纳部分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统筹基金中按政策规定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
过渡期(2022年):
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中按原政策规定计入个人账户部分的50% 个人缴纳部分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统筹基金中按原政策规定划入个人账户部分的50%
改革后(2023年后):
在职职工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纳部分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2021年全省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
省医疗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特别提醒:个人账户历年累计结余资金仍归个人所有;调整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增加的统筹基金主要用于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提高参保人员门诊待遇。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保障政策: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费用,按以下报销额度和比例直接结算。
报销额度:
●按4.2%、4.5%缴费人员:2022年最高报销250元,2023年起每人每年最高报销500元。
●按6%、6.5%缴费人员:2022年最高报销600元,2023年起每人每年最高报销1200元。
●按10%缴费人员:2022年最高报销1000元,2023年起每人每年最高报销2000元。
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50%,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报销60%。
●退休人员: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60%,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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