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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计算机网络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计算机网络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


XJSW-ZFCG-2019-86、87、88


项目联系电话:0991268136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397号


联系方式:余韧、李建 0991- 2982800、2681196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包关键数据备份项目:项目预算300万元,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各类业务系统、行政办公系统的应用均部署在虚拟化平台,做好虚拟化、数据库和虚拟化等关键数据备份尤为重要,发生灾难事故时能够快速恢复业务和数据,保障业务连续性。现要求采购相关备份一体机,对相关业务系统数据进行备份,对数据做到本异地的远程复制,数据副本进行不同物理位置的存储;并且通过建设应急恢复演练区域,可以有效的对业务数据进行恢复验证。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个日历日内交付。


2包数据库保护集成项目:项目预算160万元,目前数据库系统缺乏必要的安全控制,难以对攻击形成有效防范,且数据库操作未有审计,事后难以追溯,需要部署数据库防火墙、数据库审计等安全保护系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个日历日内交付。


3包大数据高性能运算平台项目:项目预算150万元,税务大数据平台不仅采集区局的各类业务数据信息,而且通过爬虫软件收集大量的税务系统以外的信息,因此,数据量迅速增长。为了满足大数据平台的存储空间和实时大容量数据计算需求,且支持混合架构下的存储设备使用要求,需要采用全闪存的磁盘阵列。合同签订后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系统的安装、部署及集中培训工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2.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10.0 万元(人民币)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青年路39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6楼633室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六、开标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177号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 3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共分3个包,投标人可以同时对以上3个包提出申请(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明所投标号,同时参加多个标包的投标,投标文件须分别单独编制),也可同时中标多个包。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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