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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1-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正华女士、蹇侠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蹇侠先生简历及联系方式


蹇侠:


男,196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2006年起先后担任中粮集团法律部诉讼与知识产权部总经理、法律部合同与公司法部总经理。2008年担任中粮集团酒店事业部副总经理。2010年起先后担任中粮集团办公厅培训中心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培训部总经理、办公厅副主任。2016年担任深圳前海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至今担任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并于2018年5月至2020年6月期间挂职江西省九江市委常委、副市长。2021年4月至今担任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截至目前,蹇侠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蹇侠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蹇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8号中粮福临门大厦11层1105;


邮政编码:100020;


办公电话:010-85017079;


传真号码:010-85617029;


电子邮箱:zlzbdb@cofco.com。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1-038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对进入人员将进行防疫管控,为保护股东身体健康,同时配合政府控制人员流动、减少人群聚集的要求,公司建议各位股东选择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等防护措施,于登记入场时配合会场工作人员的相关防疫工作,敬请谅解。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上午9:15至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1年11月5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中粮置地广场214会议室。


二、会议事项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提案为特别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且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0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中粮福临门大厦11层1105董事会办公室。


(四)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5017079


传 真:010-85617029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中粮福临门大厦11层1105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100020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23;投票简称:中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以非累积投票方式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致: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2日召开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提案表决意见


注:请在表决栏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填写“/”,填写其它标记、漏填或重复填写的无效。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明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1-036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二)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布局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收购资产、对子公司增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用途。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8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2、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共计693,690,7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1067%,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7名法人,证券账户总数为7户。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孙彦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德罡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雪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1-034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9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附件《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以及公司2021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制定<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四、《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姜正华女士因公司经理层职责分工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蹇侠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蹇侠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五、《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附件: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1-035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9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监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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