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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珠海房产税费政策2019)

突发新政!珠海二手房买卖个税将由2%降为1%

刚刚,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发布了关于《调整珠海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根据公告,珠海市即将调整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及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公告征求日期截止至2021年10月17日,并将从2021年11月1日起开始执行。



税率调整后省下多少钱?前有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升级,后有降低个税税率和土地增值税税率,珠海短短半个月接连迎来2个大礼包!已买房的人有福了!税率调整,人们最关心可以省下多少钱?一起来看看!据乐有家研究中心测算,以珠海过户价200万元套均为例,税率调整后,一套普通住宅个税可以省下整整20000元!一套非普通住宅即商业公寓、办公楼、商铺等,除了个税可以省下10000元,土地增值税同步减少10000元,购买一套非普通住宅合计可以省下20000元



大湾区9城二手房交易个税(核定征收)政策一览

经过对比,大湾区9城中,深圳、广州、江门、珠海、肇庆5城个税税率(核定征收)相对偏低,买房个税成本也相对更少!



以下附《调整珠海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告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关于调整珠海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公平二手房转让税负,提升办税便利度,降低征纳成本,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等相关规定,现就我市调整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对拍卖等特殊情形转让的,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执行。


二、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5%。


本公告从2021年11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和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3号)附件2《珠海市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中:销售不动产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2%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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