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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是法人机构吗)



罗元忠被指以亲属名义违规修建的农家乐目前仍在经营。


从村民手中获得的土地流转合同,部分村民,对低价土地流转后悔不堪。


五马林场正在动工建设国家级森林公园景区。


造假:签名信息遭冒用


《专合社法》规定,成立合作社条件要有5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总数的百分之八十,且应当置备成员名册,报登记机关。


5月8日,五马山林场场长张仕银向澎湃新闻透露,他知晓专合社成立的事情,且自己也是其中股东。他证实,罗元忠系该合作社法人代表,也是具体负责人,成员包括一些林场职工。成立之初也知道法律规定所有成员中农民人数要达到一定比例,而现在名册中人员比例也是合规的。


但是,《专合社法》还规定,在设立程序上,发起筹备后应召开全体设立人大会,且要遵循“入社自愿”原则,同时要求,设立专合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包括全体设立人签名的大会纪要和章程、身份证信息等。


然而,澎湃新闻直接采访了18名村民,并通过多种渠道询问了30多名村民成员,他们均称没有参加过设立人大会、没有行使过表决权,更称没有在任何相关文件上签过名。


冒尖村八组村民姚某等数名村民质疑,罗元忠等人冒用村民信息成立合作社,目的是为个人及林场职工谋利。林场场长张仕银则称自己对专合社具体操作细节不清楚。


针对“成员未签字成‘僵尸股民’”一事,5月10日,五马山林场副场长罗元忠通过电话回应澎湃新闻称,其与林场多名干部职工成立专合社,初衷是为带动周边农户发展农业,确实没有经过开会选举。但在通话中,作为法人代表的罗元忠对成员准确数量却不确定。


罗元忠称,当时他联系了村支书和社长两人,委托他们做解释工作,但因为对专合社宣传不够,有些村民表示不理解,也有村民不知情,此外,他对委托人的工作是否到位也不知情。他说,注册事宜由办公室主任经办,去县工商局登记。“按理说,收集村民身份证的时候应该是讲清楚了的。”


而张仕银的解释是:“后来在操作的时候可能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没和村民谈好,目前的状态是‘有其实,无其名’。”


宣汉县工商质监局相关负责人接受澎湃新闻表示,根据规定,专合社申请人需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书面举报材料,将立即核实,若问题严重,即予以撤销注册。


争论:被指套取国家补助金,负责人否认


《达州日报》2014年、2015年相关报道显示,位于毛坝镇的国有宣汉县五马林场及周边地区,因负离子浓度高,植被多样且保存完好,成为2014年成功创建的宣汉县国家级森林公园景区重要版块。而冒尖村多名村民告诉澎湃新闻,由于政策好,各方关于环境、旅游产业的利益角逐也愈发激烈,创办专合社、开办农家乐等已在不少人的规划之中。


村民姚某向澎湃新闻透露,2017年,他有一位亲戚私自成立类似农民合作社的组织,其中一个目的就是想套取国家相关补助,最后因手续不合规而失败告终。澎湃新闻联系上姚某的这位亲戚,对方承认了这一事实。


而“正式登记注册”的五马山专合社,亦被冒尖村部分村民质疑或为借机套取国家相关财政补助。


《专合社法》提到,国家通过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和金融、科技、人才的扶持等促进专合社发展。2013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支持专合社获得税收优惠政策,如免征增值税、印花税,并增大对于其的信贷支持力度等。


一不愿具名的农业产业研究人员介绍,成立专合社除了集中土地、降低成本、供销一体外,还能以合作社的名义,更容易拿到银行贷款及获得国家补贴,规模越大,人数越多,补贴就更多。《四川日报》2013年2月6日曾报道,该省13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当年获得6700万元补助。


罗元忠则否认了骗取国家补助一事,理由是没有时间做项目和申请。宣汉县委农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因近年财政资金整合,对专合社已经没有发放过资金补助。


对此,村民、当事人及官方说法各执一词。


毛坝镇委副书记、纪检书记赵东升向澎湃新闻介绍,根据《专合社法》与四川省《专合社法实施办法》、《宣汉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备案须知》,专合社成立后须到主管部门农业局备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罗元忠承认,2017年镇政府通知其备案,但因事情耽搁,后来就忘了。


澎湃新闻记者在毛坝镇及宣汉县农业局相关登记资料中均未找到五马山专合社的备案资料。然而,该专合社却已经经营满两年时间。


罗元忠表示,专合社目前确实处于运营状态,林场职工在林区饲养了羊、鸡,生产蜂蜜,已有多家企业联系专合社注册农产品商标,这样可以将蜂蜜等销售价格提升一倍,此举带动了当地人创收。


冒尖村村民却认为“专合社只肥了林场职工”,农民并无多大受益。而林场场长张仕银也向澎湃新闻坦言,真正带动农户这一块还没有开展起来。


猫腻:违规农家乐被查后仍在经营


罗元忠是宣汉县胡家镇人,党员。多名不愿具名的村名称,早在2015年,罗元忠就被村民们举报,以亲属名义在当地低价流转土地,实际投资开建农家乐。澎湃新闻从冒尖村村民何某贵等人手中获取的一份《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显示,2015年4月9日,乙方黄勇(罗元忠妻子陈娟的妹夫),以15万余元共集中流转4户村民超过7.6亩土地永久使用权,合每平方米30多元。


澎湃新闻记者实地发现,在宣汉县国家级森林公园五马景区入口的河边,罗元忠亲属(妻子陈娟、妻妹陈芳、妻子妹夫黄勇)在流转土地上建有一栋房子经营农家乐,并开挖鱼塘。当地村民称,因罗元忠亲属都是外地人,不能在当地获得建设用地,2016年该农家乐项目被相关部门叫停,但几个月后,农家乐又开始加盖,共计三层。


宣汉县国土局副局长岳鑫证实了罗元忠亲属在流转土地上建农家乐这一事实。他表示,按照农村土地流转政策规定,流转土地不能作非农业用途,比如违建建筑经营餐饮等,而罗元忠亲属修建的农家乐占地达到297.5平方米。


岳鑫称,经核查,2016年2月该农家乐竣工前,县国土局相关部门以及毛坝镇人民政府多次前往制止,并下发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同时进行了行政处罚,但未对其进行拆除。此外,因其土地流转没有办理备案手续,县国土局已督促当事人完善手续。


奇怪的是,该国土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当时处罚时,被罚款人名字却为陈文东,此人为冒尖村村民,与罗元忠及其亲属并无关系。


而罗元忠则对于“实际投资农家乐”的指控予以否认,目前,该农家乐仍在对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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