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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吉林省电子税务系统(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电子税务局官网下载)

吉林省从1月21日起在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以下称“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以下称“专票电子化”)。


据介绍,新推出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称“电子专票”),相比于2015年推行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称“电子普票”),样式更简洁、领用方式更快捷、远程交付更便利、财务管理更高效、存储保管更经济,有利于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降低其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自专票电子化实行之日起,吉林省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电子普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称“纸质专票”)、电子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税务UKey由税务部门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


吉林省税务部门还将依托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等系统,提供免费的电子专票开具、发票状态查询和信息批量下载服务。同时,对首次开具、首次接收电子专票的纳税人实行“首票服务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帮助纳税人及时全面掌握政策规定和操作要点,顺利开受电子专票。


实行专票电子化后,新办纳税人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如果受票方索取纸质专票,开票方应当开具纸质专票。纳税人以电子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的规定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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