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1-054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行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1年12月3日召开的本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二)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本行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四)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行2020年年度A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本行现有A股总股本5,844,325,09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A股股东每10股转增1股。转增前本行A股总股本为5,844,325,090股,转增后A股总股本增至6,428,757,599股。
本行H股股东的权益分派事宜不适用本公告,详情请见本行于2021年12月3日登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的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规定,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A股权益分派的相关日期如下:
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7日;
除权除息日:2021年12月20日;
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期:2021年12月2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A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12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A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行本次转增的A股股份于2021年12月2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六、股本变动情况表
根据本行最新股本情况,编制的股本变动情况表如下: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转增后,按新股本8,265,537,599股摊薄计算的2020年度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32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2号
咨询联系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1-67009199
传真电话:0371-67009898
九、备查文件
(一)本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
(二)本行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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