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注册 >

停工停产企业要备案吗(停工停产需要到劳动局备案吗)





本期看点

企业非员工原因停工停产的,是否需要支付员工工资?


有人说:“这个2019,小老板在愁 、中老板在挺、大老板咬着牙夜夜难眠!”


这句话听着可能有点严重了,但在经济“寒冬”下,也确实没几位老板能过得轻松!



期间,也有很多企业为了能够在困境中生存下去,不得不以停工停产的方式去缓解一些企业的经营成本。


那么这里,就有一个问题出现了!!


在停工停产后,企业可以给员工停发工资?


对于这个问题,大部分员工可能都会有这么个想法:“公司都停工停产了,是单位不让我们来上班,凭啥可以不发工资!”



但公司就会觉得“停工停产是公司迫于无奈没有办法的,而且员工没来上班,当然就不需要再发工资!”


乍一听,双方说的好像都有道理,可法律对此类情况的规定又是怎样的呢?


单位停工停产,是否需要支付员工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从这个规定我们可以看出:


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标准支付工资,此时应理解为全额支付;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则分情况处理: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对此,各地规定了不同的标准,如北京市规定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上海则规定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广东省则规定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的原因停工停产,未与劳动者协商,不得擅自停发劳动者工资。


而且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若未与劳动者协商就停发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案例分享

企业停工停产期间的一个错误操作,可把自己坑惨了!


12年,小王只身来到天津求职,经过面试,他进入了天津市xx建筑公司,并与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


后来,公司见小王能力出众,又在他的第一份劳动合同到期后,与他重新签订了一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到了17年9月,公司因为业务量递减,出现了经营困难的情况,于是通知了所有员工,公司将从10月1日起停工、停产,并安排了部门经理以上级别的管理人员留守公司处理相关业务,其他员工在家待岗。


但公司在发放了小王等员工17年9月份的工资,和缴纳了2017年10月的社保后,在17年11月起就停止为他们缴纳社保。


于是,在18年3月31日,小王就以公司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停发工资、停缴社保为由,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并且邮寄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给公司。


但是被公司拒收了。



后来,公司恢复经营,见小王一直都没有返岗工作,便以他无故旷工违反公司制度为由,在18年6月14日的时候向小王下发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隔天邮寄给了他。


收到通知书,小王马上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他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33000元,而仲裁委也支持了曾某的请求。


公司不服裁决,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但是,法院认为:


首先,公司自2017年10月起停工停产,非因小王原因造成,公司未与小王协商,擅自停发小王10月份工资,违反了《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


根据条例规定, 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其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其次,公司未足额支付小王工资、无正当理由停缴小王社保,小王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最后,小王于2018年3月31日向公司邮寄了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司无正当理由拒收,因视为已送达。


综上所述,再结合小王的工资以及工作年限,公司应依法向小王支付经济补偿金33600元,公司主张不予支付,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所以法院不予支持。



注意事项

1、企业作出停工停产放假安排时,应向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征得公司工会同意。


2、企业停工停产时放假方案和员工工资发放方案最好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处备案。


3、停工停产工资发放标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4、停工停产期间,如企业有能力为员工缴纳社保,仍应为员工缴纳社保。


5、停工停产期间,企业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力恢复生产,如无法恢复正常经营时,应当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