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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家税务局举报官网(广州税务局举报中心电话)


7月12日,宋祖德发布微博称,已从广州市用特快专递寄出实名举报信给税务局稽查局及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举报信附上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举报信上签名、盖了手印。7月14日下午,宋祖德发微博表示:“杭州税务稽查局答复我,举报材料已经收到,正在按程序办。”


宋祖德在微博上表示,其家人曾购买过林生斌旗下网店的童装,在要求店铺开发票时,被拒绝。宋祖德分析,“林生斌的生意规模很大,至少是一般纳税人,需按照增值税率9%至13%纳税,童装成本很低,增值部分大约是营业额的80%,按照六亿网络营业额计算的话,增值部分应该是4亿多,按照13%增值税率,他网上销售需纳税5000万左右。”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规定,“对纳税人逃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经济犯罪领域律师周筱赟分析,宋祖德举报的逃税5000万元的事实如果存在,那么林生斌就要补缴5000万元税款,最高的罚款是5000万元的5倍,就是2.5亿元。


周筱赟表示,《刑法修正案(七)》出台之前,逃税行为达到数额较大就构成刑事犯罪。数额较大的标准是,逃税数额在5万元以上并且占应纳税总额的10%以上。不过,2009年的《刑法修正案(七)》增加了初犯免罪规定,如果是第一次被税务机关处罚,“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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