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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多家银行受理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业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 30 号要求,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运用,自 2020 年 3 月 1 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 LPR 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原则上存量房贷应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

记者了解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等最新发布公告,将从 3 月 1 日起至 8 月 31 日,陆续受理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业务。

那么,哪些房贷需要转换?

2020 年 1 月 1 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均需进行转换。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到期的贷款可不转换。

如果房贷是商贷和公积金混合贷,这次只转换商贷部分贷款利率,公积金部分仍然按照原合同执行。

原借款合同有两个(含)以上借款人,需所有借款人意见一致且办理完成,才可完成转换。

此外,借款人有多笔房贷的,需要逐笔办理转换。

转换有几种方式?可 " 二选一 "

如果是选择固定利率,则贷款利率将保持不变,一直到贷款还完。

另一种是选择转换为 LPR,未来你的贷款利率会随市场利率变化。

举个例子,你此前办理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合同期限 20 年,剩余期限为 8 年,合同约定的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 10%,则执行利率为 4.9%×1.1=5.39%。转换为 LPR 之后,计算方法变为 "LPR 基点数 "。2019 年 12 月发布的 5 年期以上 LPR 为 4.8%,那么加点幅度应为 59 个基点(5.39%-4.8%=0.59%),在 2020 年 12 于 31 日之前,执行的利率水平仍是 5.39%。

而在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即 2021 年 1 月 1 日,按照重新约定的重定价规则,执行的利率将调整为 2020 年 12 月发布的 5 年期以上 LPR 0.59%,此后每年以此类推。所以虽然 LPR 每月发布,但贷款利率并不会每月变化。

但不管选哪一种,都只有一次选择权,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如何申请转换操作?

根据目前各家银行发布的公告来看,从 2020 年 3 月 1 日开始,均支持客户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两个线上渠道办理业务。不少银行还专门制作了图文操作指南。

同时,多家银行均表示,疫情期间暂不支持线下办理。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逐步开通线下受理渠道,支持客户通过网点智慧柜员机、柜台、个贷中心办理业务。

潇湘晨报记者 刘红

【来源:ZAKER潇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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