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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行:8月25日起个人房贷定价基准将批量转换为LPR

央广网北京8月12日消息(记者 马文静)12日,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五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统一发布公告,将于8月25日起,对符合转换条件但尚未办理转换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LPR,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在批量转换范围。

根据五大行公告,符合转换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将统一转换为参考LPR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的浮动利率。转换后的贷款加点数值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转换后,利率重定价日、重定价周期与原合同保持不变;在每个重定价日,贷款利率水平将取重定价日前最近一次发布的相应期限LPR与加点数值之和重新计算确定。

中国银行、工商银行、邮储银行指出,如果用户希望自行办理,可在2020年8月24日(含)前,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和网点完成转换。农业银行客户可在2020年8月24日(含)前,通过掌银、网银、客服或者原贷款经办行进行登记。建设银行的用户自行办理时间节点则为8月31日(含)前。

批量转换完成后,想变回原定价方式怎么办?五大行表示,批量转换完成后,如果客户希望保持原合同的定价方式,可在12月31日前前往贷款经办机构协商处理,其中,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设置了手机银行自助转回渠道。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9年第30号公告,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自2020年3月1日开始,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央行8月6日发布的《2020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截至6月末,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进度已达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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