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税务筹划 >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如何记账(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7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横空出世,财会朋友圈瞬间被刷屏。


根据意见,土地增值税,以转移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并实行30%、40%、50%、60%的四级累进税率。



此外,征求意见还透露出未来土增税的巨大转变:


土增税法将上位为国家法律;


出让、转让集体房地产将纳入征税范围;


纳税人须根据项目情况及税法要求自行进行土增税清算


……


这些转变不仅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影响深远,对房产企业的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也是一个极大的挑战!



一直以来,土地增值税都是一个计算复杂、申报较难的税种:


课税对象是有偿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其计算、申报和清算涉及到收入及扣除项目金额的确认、扣除法和评估法计算增值额的运用、超率累进税率的对照和计算等等。


此外,怎么立项对企业更有利?取得何种发票对土地增值税更有利?预售、结算时土地增值税分别都应该怎么处理?清算时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分别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



而且,由于土地增值税政策繁杂,且许多方面缺乏规范性,地区间政策口径差异也颇大,同一个项目不同的清算人员计算的结果完全不同,甚至大相径庭。房地产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也进一步加大。


因此,正确把握土地增值税的政策细节,准确核算土地增值税就成为房地产企业的财务人员必须掌握的一门技术课。



为此,众智财商学院特邀财税培训大咖——康健老师,开设线上课《土地增值税的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通过案例分析,分析梳理土地增值税会计处理、税务处理方法,详解土地增值税涉税难点与应对策略,规避风险!


课程主题


《土地增值税的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


授课老师


康健 中国注册税务师西部培训基地教授、四川省税务干部继续教育培训基地教师、中国税务报社、中国税网特聘教师。


听课时间


9月11日 20:00——21:30


听课方式


添加助教老师微信“zzcszk”,获取听课地址。


课程大纲


一、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一)会计科目设置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处理


1、预售时会计处理


2、项目竣工后收入和成本确认


3、土地增值税清算会计处理


(三)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处理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税务处理


(一)预售时的土地增值税预缴


(二)结算收入时土地增值税税务处理


(三)项目清算时土地增值税的税务处理事项


三、案例分析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