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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

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联合印发通知,要求自2020年7月21日起,所有未出具审查合格书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一律通过数字化联合审图方式开展审查业务,不再采用线下审图方式。





通知要求,河北省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除人防指挥工程外的各类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全面应用“河北省施工图数字化联合审查管理系统”(以下统称“数字化联审系统”),采用数字化审图方式,由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相关部门共用审查结果,依照各自职责进行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




通知明确,7月20日以前,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尽快熟悉有关要求,通过数字化联合审图方式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自7月21日起,所有未出具审查合格书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一律通过数字化联合审图方式开展审查业务,不再采用线下审图方式。涉及国家秘密的大中型人防工程或其他不宜公开的特殊工程,经所在市(含定州、辛集市)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后,可继续采用线下审图方式。




为确保全省施工图数字化联合审查工作有序开展,通知提出了9项具体措施。




一是全面升级审图系统。在现有“河北省施工图审查管理系统”全面实现数字化审图的基础上,进行系统改版升级,由建设单位委托相应施工图审查机构,依法对消防设计审查、人防设计审查、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光纤到户通信设计、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等方面内容进行审查,分专业出具审查意见。住房城乡建设、消防设计审查、人防设计审查等主管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各市自行开发相关系统的,应与省数字化联审系统实现数据实时对接。




二是保持操作方式不变。登录“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点击“综合服务平台”,在“工程项目管理”栏目下,找到“河北省施工图数字化联合审查管理系统”,点击“在线登录”即可进入系统操作界面。系统进行身份识别后,各主管部门、审查机构和机构人员可在权限范围内进行操作,系统自动记录操作人员、操作事项、审查意见、查询记录等信息,方便用户使用。




三是全过程数字化管理。由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提交完整的电子图纸文件(包含全套施工图纸、消防施工图和人防施工图等)、岩土勘察报告、节能计算书、结构计算书等,通过系统实现项目申报、合同签订、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查、统计分析及资料归档等环节全程无纸化,过程文件资料自动电子存档,全过程留痕,提高审图效率,确保审图质量。




四是明确审查业务范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机构和人员应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要求。审查机构业务范围分两类:一类机构承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除人防指挥工程外的各类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范围不受限制;二类机构可以承接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同上)的施工图审查。人防指挥工程的审查,由人防部门另行规定。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含人防工程)的规模划分,按照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人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五是严格审查过程管理。市级有关主管部门每年对注册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审查机构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和认定,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审查人员信息录入到全省施工图数字化联审系统,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不得从事审查业务。各级有关主管部门通过系统实现对施工图审查所有环节、审查进度、审查时限的实时监管,及时解决审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六是提高审查服务效率。消防、人防等技术性审查内容并入后,原则上施工图审查不超过原规定时限,切实提高施工图审查机构服务效率。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15个工作日,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10个工作日,以上时限不包括施工图修改时间和审查机构的复审时间。




七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消防设计审查、人防设计审查等主管部门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础、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依托的新型监管机制,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按年度将在本行政区域开展审查业务的审查机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审查机构和从业人员,依法严肃追责,确保施工图审查质量。




八是强化质量责任追溯。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消防设计审查、人防设计审查等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强化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监管。建设单位对向审查机构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勘察设计企业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审查机构对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承担审查责任。各地做好施工图审查文件归档管理,做到质量责任可追溯。




九是审查结果公开发布。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结果及有关过程信息,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勘察设计完成单位及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审查机构及审查人员等,通过数字化联审系统自动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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