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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出台 明确低保申请资格 家庭收入和财产具体标准

  西安网讯(记者 韩涛) 为推进西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强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2022年7月13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西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

  据了解,本次制定《工作规程》主要是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和《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等国家和省出台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借鉴外地省、市的先进经验做法,重点针对我市低保审核确认经办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结合基层实际,予以统一规范,加强制度创新。

  此次发布的《工作规程》包括总则、对象条件、申办程序、日常管理、监督检查、附则,共六章四十七条。

  《工作规程》第一章为“总则”。包括第一到四条,明确制定目的及依据、总体条件、工作职责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章为“对象条件”。包括第五到第十一条,明确了低保的申请资格、家庭收入和财产具体标准。

  第三章为“申办程序”。包括第十二到第三十二条,明确申请及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和审核确认等各程序办理时限和要求。规定自受理之日起,应当在2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低保审核确认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审核确认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第四章为“日常管理”。包括第三十三到第三十八条,明确了低保家庭动态管理机制、档案分级管理制度以及“互联网 救助”相关要求。

  第五章为“监督检查”。包括第三十九到第四十四条,明确了监督监管、信访举报、权利与法律责任。

  第六章为“附则”。包括第四十五到第四十七条,明确了《工作规程》适用范围和启用期。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规程财产规定同时适用于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凡之前与本规程不一致的规定,以本规程为准。本规程由西安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同时,附件部分《工作规程》后附低保申请受理、审核确认、动态管理、公开公示等12份有关行政文书式样,供我市各级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参考和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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