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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中的文化建设费(文化事业单位建设费计算公式)


本调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一、总说明


四、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


(一)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情况表


城镇老旧小区 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 指各市、县编制的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经本地区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评估,由省级人民政府确认,并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三部门。


小区数 指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包含的小区总数。其中2000年底前建成的小区单独统计。


居民户数 指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小区包含的所有居民户数。其中2000年底前建成的小区户数单独统计。


建筑面积 指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小区房屋总建筑面积。其中2000年底前建成的小区房屋建筑面积单独统计。


楼栋数 指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小区楼栋数量。其中2000年底前建成的小区楼栋数单独统计。


计划总投资 指按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总体设计方案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计划(或按设计概算或预算)需要的总投资,其中2000年底前建成的小区计划总投资单独统计。


(二)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进展情况表


总规模 指经各省级人民政府确认,并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三部门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的总规模,包括本年计划项目和既往计划项目,既往计划项目自2020年计划项目开始统计。该年既往计划项目全部竣工的,本年不再统计。


总规模相关指标数据应与当年《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情况表》(老旧小区改造1表)中相关计划数一致,不得调整。


其中,单元数指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包含的单元总数,一般共用一组楼梯、电梯、出入口的多套住宅为一个单元。无电梯单元数指未安装、加装电梯的住宅单元数。


正在开展前期准备的项目 指已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项目正在通过基层党组织、居民自治组织、社区服务组织、产权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等开展群众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基层协调、了解群众诉求、发动群众参与等相关工作,或者正在进行方案设计、招投标、办理开工手续等施工前准备工作的项目。


正在施工的项目 指已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项目已完成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已完成施工招标,签订施工合同,并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施工现场发生实体工程量的项目。


已竣工的项目 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按计划或设计方案规定内容全部改造完成,经竣工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的项目。


完成投资额 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完成的全部投资,其中自开始建设累计情况指从项目开始建设至本月底累计完成投资,本年完成投资额指从本年1月1日起至本月底累计完成投资额。它反映本年的实际投资规模,是以货币表示的工作量指标,包括实际完成的建筑安装工程价值,设备、工具、器具的购置费,以及实际发生的其他费用。没用到工程实体的建筑材料、工程预付款和没有进行安装的需要安装的设备等,都不能计算投资完成额。计算投资额所依据的价格: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一般按预算价格计算;实行招标的工程,按中标价格计算;设备、工具、器具购置投资额一律按实际价格,即支出的全部金额计算;国内贷款利息按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利息计算投资完成额;其他费用的价格一般按财务部门实际支付的金额计算。


实际到位资金 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投资单位本年内收到的各种货币资金。


对于直接拨付到市县级财政,不直接拨付到投资单位的资金,以市县级财政实际收到资金数额填报。


实际到位资金不同于完成投资额。实际到位资金是准备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数量,而完成投资额则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实物量;实际到位资金表示一定时期可能进行的投资量,而完成投资额则是已经完成的固定资产建造和购置工作量。


国家预算资金 指各级政府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财政专项资金,包括中央预算资金和地方预算资金。各级政府一般债券、专项债券也应归入国家预算资金。


中央补助资金 指中央拨付的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专项资金,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性工程专项资金和财政部牵头安排的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指省级财政拨付的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资金。


市级及以下财政补助资金 指市级及以下财政拨付的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资金。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指地方政府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向社会发行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社会资本 指除国家预算资金以外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银行、产权单位、专业经营单位等通过债券融资、信贷、直接出资等方式筹集到位资金总额。


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出资 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通过市场化方式,运用自有资金、公司信用类债券、项目收益票据、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到位资金总额。


专业经营单位出资 指电力、通信、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出资参与小区改造相关管线设施设备的到位资金总额。


产权单位(或原产权单位)出资 指改造小区的产权单位或者原产权单位给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支持的到位资金总额。


其他参与单项或多项改造内容的社会力量出资 指参与养老、托育、停车、便民市场、充电桩等改造内容中的单项或多项的社会力量出资到位资金总额。


金融机构支持资金 指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的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融资支持。


居民出资 指改造小区居民本着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或者个人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方式的出资总额。对于个人投工投劳、捐物的出资额计算标准按照当地已有标准执行,没有标准的不纳入出资额。


(三)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效果情况表


改造效果情况 指通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而产生的有效结果,原则上应包括各类新建和改造设施等情况。统计时,以在建项目实际完成的累计工程量为准填写。已竣工项目竣工当月必须完整填写全部改造效果。


基础类改造内容 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改造建设的供排水设施、供热设施、电力设施、环卫设施、道路、通信设施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


其中,供排水改造指小区内部、建筑红线以内供排水管网新建和改造数量。一般不含市政供排水管网,如果改造中涉及小部分小区周边的市政管网,可以一并统计在内。


其中,雨污水分流指将小区内部雨水、污水管网实行分流制改造,内部没有混接错接,并分别接入市政雨水、污水管道。统计时,统计实现雨污分流的小区数量,包括改造前已实现的小区,同时,单独统计新增加改造的小区。


其中,供电设施改造主要指小区内供电线路改造和电力更新及扩容等情况。


其中,消防设施主要指小区内部和建筑物公共区域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固定设备设施,移动式的灭火器等器材不统计。


其中,安防设施主要指小区内部视频图像采集设备、周界入侵探测报警设备、出入口控制设备、楼寓对讲系统等系统及设施。


完善类改造内容 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改造建设的文化休闲、体育健身、公共绿地、无障碍设施、停车设施、智能信包箱和智能快件柜等环境及配套服务设施,以及拆除违法建设等。按照已经竣工的数量分别填写,未施工或正在施工的不要填写。


其中,拆除违法建设面积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拆除的违法建筑的面积。


其中,改造建设适老化、无障碍设施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改造建设的轮椅坡道和扶手、盲道、无障碍厕位(公共厕所)、低位服务设施等无障碍设施,以及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等。按照已经竣工的数量分别填写,未施工或正在施工的不要填写。


其中,停车库指地上或地下停放机动车的建筑物,也包括机械式停车库。


其中,地面普通停车位指地面施划停车标志线的停车位。统计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新(净)增加的停车库、停车位。


其中,文化休闲场地、体育健身场地、公共绿地等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改造建设的各类公共场地,对于多种功能复合的场地,只统计一次。


其中,建筑节能改造面积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对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要求的外墙外窗屋面等进行改造后,使其热工性能符合相应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改造总建筑面积。


其中,加装电梯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对列入本年、既往计划项目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数量,在当年改造计划加装电梯项统计;对未列入本年、既往计划项目的加装电梯数量,在本年计划统计报表其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统计;既往计划项目统计报表中其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数值为0。


提升类改造内容 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改造建设的安防智能感知设施和卫生服务站、幼儿园、养老服务设施、托育服务设施、助餐服务设施、家政保洁服务点等社区专业服务设施(站),以及综合超市、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理发店、洗衣店、药店、维修点等便民商业服务设施。按照已经竣工的数量分别填写,未施工或正在施工的不要填写。


其中,安防智能感知设施及系统是指实现高清视频图像采集系统、具备车牌抓拍与识别功能的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智能门禁系统等集成应用的系统。一般以小区为统计单元,3项分别统计,每项最多计1套。


成立党组织的小区(含改造前已成立) 指成立党组织的小区(含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成立党组织的小区),包括改造前已经成立党组织的小区。其中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新成立党组织的小区单独统计。


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含改造前已成立) 指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按照规定程序成立业主大会,并通过选举建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包括改造前已经成立业主大会、选举建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其中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新成立业主大会、选举建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单独统计。


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含改造前已实施) 指实施物业管理包括物业企业服务、居民自治管理、社区物业服务等多种长效管理机制的小区,包括改造前就已经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其中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新增的物业管理小区单独统计。


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的小区(含改造前已实施) 指由专业化物业企业服务,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包括改造前就已经实施的小区。其中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新引入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的小区数量单独统计。


(四)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基本情况表


改造项目名称 可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以一个小区或者相关的几个小区为一个项目进行统计。填写的名称以便于统计调查为原则,由各地自行填写。


应填写纳入2020年及以后改造计划的项目,2020年之前的改造计划项目不需填写。项目全部改造内容竣工后,当月完整填写本表内容,下月不再填写。


改造项目包含小区个数、名称 指本市、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中一个项目包含两个或多个小区的,需填写项目包括的小区个数及名称。所指的小区应为纳入本市、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小区。填写的名称应与正式公布的改造计划中的小区名称一致。


小区建成时间 指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小区建成年份。如一个小区内包含多个楼栋且建成年代不同,按建成最早的小区或楼栋时间填报,或者根据该项目实际情况填报。


纳入改造计划时间 指纳入本地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年份。应填写纳入2020年及以后改造计划的项目,2020年之前的改造计划项目不需填写。


是否申请中央补助资金支持 指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小区是否已申请并接收中央补助资金。


改造计划内容可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可以跨小类多选。


基础类 指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其中,改造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包括改造提升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供热、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设施等基础设施,以及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等。


完善类 指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性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其中,改造建设环境及配套设施包括拆除违法建设,整治小区及周边的绿化、照明等环境,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


提升类 指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


截至本月底改造进展情况 指截至报告期末项目所处阶段,分为正在开展群众工作、手续办理等前期准备,已完成前期准备、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全部改造内容已竣工,暂未开展任何工作等4个阶段。


开工时间 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始建设的年月。按项目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开始施工的年月填写。


竣工时间 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按计划或设计方案规定内容全部改造完成,经验收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正式交付使用的年月。


计划总投资 指按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总体设计方案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计划(或按设计概算或预算)需要的总投资。没有总体设计,分别按项目施工工程的计划总投资合计数填报。计划总投资按以下办法确定填报:


①有上级批准概(预)算投资或计划总投资的,填列上级批准数;


②无上级批准概(预)算投资或计划总投资的,可填列上报的计划总投资数;


③前两者都没有的,填项目施工工程计划总投资。


调整最初设计概算,经批准的可调整计划总投资,未经批准的不应调整计划总投资。


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 指建设项目从开始建设至报告期末累计完成的全部投资。其计算范围原则上应与“计划总投资”指标包括的工程内容相一致。


五、数据提供和共享清单


1.向国家统计局提供的具体统计资料清单。


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列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小区数、居民户数。


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列的年度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数、居民户数。


2.向统计信息共享数据库提供的具体统计资料清单。


–END–


资料:住建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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