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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税务局投诉电话(江西赣州税务局电话号码)

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退税告知书


尊敬的纳税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今年以来联合出台了一批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主要内容包括:


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上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


2019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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