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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保障性租赁住房新政申请条件(济南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结了部分地方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经验做法,形成《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清单(第二批)》。其中,济南市在建设、准入和服务管理方面的经验被住建部向全国推广。



在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方面,济南市结合轨道交通建设,重点在地铁上盖物业建设一定比例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目前已在地铁沿线开工建设4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筹集房源约6000套(间);其中,济南地铁2号线东端的彭家庄地铁站配套建设了6栋保障性租赁住房,共1300余套(间),以60平方米以下小户型为主。




其次,在合理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的具体条件方面,济南市启动新市民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认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发放“泉城安居卡”,首期发放范围为在本地稳定就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且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无自有住房,不设户籍、收入限制。



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全过程监管方面,济南市搭建“泉城安居信息平台”,设立了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个人四方端口,将住房租赁企业、新市民等信息集成大数据库,解决租赁双方信息不对称、供需不匹配和租赁房源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信息平台不仅审核新市民资格,同时审核住房租赁企业资格,实现市场主体等级、保障性租赁住房核验发布、租赁合同网签备案、项目管理全流程监管。


作为全国首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城市,自2019年底以来,济南市先后制定3个专项规划、12项保障性租赁住房和住房租赁政策以及5个工作导则,构建了涵盖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等全流程的政策体系,多渠道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前超额完成中央规定的任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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