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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工商局(日照市东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

8月31日,省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实行清理规范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月报制度的通知》,要求推动形成清理规范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长效机制,实现企业主体活跃度逐年提升的工作目标。在通知中,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东港的工作做法供参考借鉴。








工作做法


联动协同 动态管理


实现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长效化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助推高质量发展,2016年以来,日照市东港区市场监管局(原东港区工商局)积极运用市场监管大数据,依托多方联动协同机制,建立拟吊销企业动态名录库管理,依法组织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清底数、去虚数,有效提升了全区市场主体发展质量。


三、建章立制,实现清理工作长效化。一是逐年推进,清理工作实现常态化运行。2016年起,区局已经连续分6批次完成3386户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吊销程序,仅2019年就开展了3批次的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清理工作,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2536户。依据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4户连续两年未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专项清理,吊销了营业执照。目前,由区税务局提请我局吊销营业执照的933家未办理税务登记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办理仍未办理的企业,已进入吊销流程。通过持续开展清理工作,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基本实现了常态化运行。二是建章立制,建立长效化机制。为服务政府科学决策、切实解决市场主体数据失真现象,认真梳理现行法律法规,在总结往年清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2020年3月17日,区局制定出台《关于推进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工作的通知》,对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的主体分类和处置依据进行了明确细化,将清理的市场主体类型由公司、非公司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所有市场主体类型进行延伸覆盖;清理的违法类型从长期停业未经营扩大到提交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骗取登记和未办理税务登记经税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仍未办理的三种违法类型,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有效、运转有序的清理工作机制,为实现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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