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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前期差错更正(简述前期差错更正的定义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证券代码:002644 证券简称:佛慈制药 公告编号:2022-006


重要内容提示:


2.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持续提升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对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以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现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及原因


公司“出城入园”项目完成工程决算后与工程预估金额存在较大差异,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第一季度、2021年半年度、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全面梳理、核实,对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第一季度、2021年半年度、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后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二、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调整对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第一季度、2021年半年度、2021年第三季度归属母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分别为-1,360,373.29元、-3,745,541.67元、-3,963,073.09元、-982,796.68元、-1,965,593.36元、-2,948,390.05元;对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3月31日、2021年6月30日、2021年9月30日资产总额的影响金额分别为:2,609,359.03元、85,794,867.83元、120,049,283.56元、118,381,492.54元、116,713,701.52元、115,045,910.50元;对公司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3月31日、2021年6月30日、2021年9月30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金额分别为:-1,360,373.29元、-5,105,914.96元、-9,068,988.05元、-10,051,784.73元、-11,034,581.41元、-12,017,378.10元。


本次调整对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第一季度、2021年半年度、2021年第三季度归属母公司净利润的影响比例(调整金额占调整后金额的比例)分别为:1.87%、5.27%、3.67%、4.25%、4.13%、4.16%;对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第一季度、2021年半年度、2021年第三季度资产总额的影响比例(调整金额占调整后金额的比例)分别为:0.10%、3.57%、5.03%、4.89%、4.71%、4.65%;对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第一季度、2021年半年度、2021年第三季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比例(调整金额占调整后金额的比例)分别为:0.09%、0.34%、0.57%、0.63%、0.70%、0.76%。


(一)对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2.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3.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4.对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二)对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三)对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四)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五)对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六)对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更正后的《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对此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审核报告


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2]第9-00007号)。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使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更正前期会计差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 关规定,会计处理方法得当,程序合法合规,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客观、 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会 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龙凤鸣)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度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自己作为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1年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1. 2021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反对、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2. 2021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分别是2020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对需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进行审慎核查,基于本人独立、客观判断,就下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现场办公调查情况


2021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与管理层进行深入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生产经营信息和财务状况等,全面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掌握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公司运营的影响;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四、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按时参加会议,积极关注公司经营与未来战略发展走向,对公司的经营管理、重大投资等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时参加会议8次,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内审部门日常审计和专项审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发挥有效指导监督作用;与会计师、管理层进行年报审计的充分交流,积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认真履行职责。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会议2次,审议公司董监高年度薪酬以及董监高薪酬管理制度等事项。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2.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积极与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并就相关事项充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决策参考意见,积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董事会科学、客观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不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1434730677@qq.com


2022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加强对相关法律规则及制度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深入了解公司生产运营和运作情况,加强与董事、监事、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督促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龙凤鸣


(刘志军)


1.2021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2.2021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分别是2020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会议8次,领导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内审部门日常审计和专项审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发挥有效指导监督作用;与会计师、管理层进行年报审计的充分交流,积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认真履行职责。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时参加会议2次,审议公司对董高年度薪酬以及相关管理制度等事项。


3.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加深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法律法规的理解,切实增强规范运作意识和责任风险意识,进一步提高自身履职水平,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独立董事:刘志军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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