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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统筹(大病统筹报销要什么条件)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744513的网友留言咨询:本人母亲是莱州市民政局退休职工,退休后一直居住在烟台芝罘区,大病2016年7月就诊确诊患恶性淋巴瘤,目前处于化疗阶段,听别人说可以办理大病统筹,请问:1、大病统筹和普通的住院医保报销有何区别?2、两者各自报销比例分别是多少什么?3、大病统筹如什么何办理?4、我母亲这种情况是在烟台办理还统筹是回莱州市办理?5、此问题涉及的贵中心咨询电话是多少?请贵处尽快回复,谢谢!


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统筹中心对此回复:您好!参保人员患有恶性肿瘤如符合统筹大病认定标准可以纳入门诊报销范围,报销具体的办理流程:可由本人或家属携带半年内有效住院病历复印件(需医院病案室盖章确认),到医院医保办领取《烟台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病种认定申请表》(下简称《认定申请表》),并由就医的定点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保医师或科主任填写,经医院医保办盖章确认后,到参保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要构办理。:需提供的材料包括:大病1、本人的身份证或医疗保险证;2要、《认定条件申请表》;3、本人半年内有效住院病历复印件;4、两张近期一寸彩色条件照片。您提供的情况,您母亲的统筹病种需回参保地医保,即莱州市医保办理。 烟台市社保中心统筹病种科电话:6712071,门诊结算科电话:66报销32192,莱州市医保电话:2272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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