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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信贷(贸易信贷调查出口额完全一致)

一、 商业贸易的起源与发展


(一)起源


1.时间:原始社会后期。


2.原因:社会分工发展、产品剩余及私有制的产生,出现了交换,在此基础上逐步发展起商业贸易。


(二)发展


1.古代中国


(1)商朝:出现了专门从事商品交换的商人。当时商业主要掌握在官府和贵族手里。


(2)春秋战国时期:“工商食官”的格局被突破。


(3)秦汉时期:货币、车轨、度量衡的统一,促进了全国的商品流通。


(4)从隋唐到两宋: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城市坊市分区制度逐步瓦解,商业进一步繁荣。


(5)元、明、清时期:经济作物种植面积扩大,手工业发展,农产品和手工业产品的商业化程度不断加深,形成全国范围的商业贸易网络,地域性的商人群体——商帮兴盛。


2.西方


(1)古埃及:商业的历史十分悠久,在金字塔壁画上,已经有了人们在市场上交换产品的场景。对外贸易控制在国家手中,国王经常派商队到国外去从事信贷贸易活动。


(2)古希腊:各城邦形成了若干个商业贸易中心,海外贸易十分活跃。


(3)古罗马:地中海地区商贸繁荣,海外贸易航线四通八达。拜占庭帝国一度垄断了中国丝绸等东方奢侈品在欧洲市场的贸易。


(4)阿拉伯:商人在亚、非、欧三洲之间从事中介贸易,活动范围遍及世界各主要文明区域。


(三)商业贸易的影响


商业贸易出口额的发展促进了不同地区、不同国家之间的交流,大大丰富了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


二、 货币、信贷、商业契约


(一)货币的发展及其作用


1.发展表现:中国贸易早在商朝就用贝等天然物作为货币。公元前11世纪,古埃及开始用铜块和银块作为货币。公元前8—前7世纪,小亚细亚一致出现了金属铸币。


2.作用:货币的诞生,对人类社会生活具有重要意义。它作为衡量商品价值的一般等价物,便利了商品交换和流出口额通,并成为财富的象征。货币促使商业的信贷功能由最初的互补余缺向逐利增财转化。


(二)信贷


1.两河流域:公元前22—前21世纪,两河流域出现了经营借贷的商人,神庙、宫廷也从事放贷业务。


2.古埃及:公元前16—前11世纪,古埃及出现了较为完备的借贷合约。借贷行为必须有证人,还要履行担保等程序,受到法律保护。


3.古希腊:公元前4世纪,古希腊商业迅速发展,货币流通范围不断扩大,专业从事货币兑换、保管和汇兑的货币经营行业开始兴起,出现了汇票的雏形。


4.中国:《周礼》中已经有了借贷纠纷的记载。春秋时期,实物借贷形式已经比较普遍,并出现了货币信贷。唐朝的信贷业务,由存贷款发展到汇兑,出现了类似现代汇票的“飞钱”。宋代交子、会子等纸币开始使用,逐渐取代不少汇兑业务。明朝中期以后,钱铺等新式金融机构盛行。到了清朝,除传统借贷关系外,资本性借贷也有显著发展,出现了本票性质的庄票。


(三)商业契约


1.古埃及:公元前3 000年左右,契约在古埃及广泛使用。凡转让重要财产,都要在地方或中央官署达成书面契约,由书记官登记、备案,以证明财产的所有权。


2.两河流域:公元前2 600年左右,两河流域的人们已经使用契约。古巴比伦时期,订立契约是普遍现象。契约除明确规定当事人双方在所从事活动中的责、权、利以外,在末尾必须有双方的盖章,以及几位证人的签名。


3.中国:中国商周时期就产生了契约。汉朝以后,凡是涉及买卖、租佃、借贷等财产关系和收养、雇佣、立嗣等人身关系的事宜,当事人之间几乎都要订立契约。唐宋以后,契约的应用更加广泛。


知识拓展:


一、古代商业发展的变化及特点


1.变化


(1)商业活动场所:先在城市,后向农村集市贸易发展,至明清出现专业性的市集、市镇;先是固定完全时间、场所,再到后来打破界限。


(2)交易内容:先以贩运、交流地区间的土特产品、经营统治者所需要的奢侈品调查为主,到后来以一般人民所需的农副产品、手工业产品为主。


(3)交易媒介:从最完全初的物物交换到以贝壳等为代表的一般等价物;再后来以固定统一货币为媒介。北宋时出现世界上最早纸币——交子,明清时期白银成为主要货币。


(4)流通领域:最初都局限于流通领域,到明清时逐渐出现“生产与自由的雇佣劳动相结合、商人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生产过程”的现象。


(5)商人组织:由最初的亲缘关系发展为地缘关系和业缘关系的组织。如明清时期的晋调查商和徽商。


(6)商人地位:由社会地位低下,到宋元明清时期社会地位有所提高。但古代士农工商等级观念始终未改变。


(7)生产关系:明清时期出现雇佣剥削性质的生产关系,这是资本主义萌芽出现的标志。


2.特点


(1)具有明显的阶段性和不平衡性。


(2)抑商政策,商人社会地位低下,商业发展艰难曲折。


(3)受制于农业的发展。(4)政府对商业的控制逐渐减弱。


(5)城市经济职能逐步增强,明清时期对外贸易由盛转衰。


二、概念解读


1.坊与市


秦汉时,在京都、郡、国所在的城内,多有官府在指定的地区设立并由官府管理的进行商品交易的场所“市”,与居民所住的“里”“坊”严格分开。唐初市坊严格的分区。按唐制,两京及诸州、县治所在的城市,始准设市,长安东、西二市,洛阳有南、北、西三市。市设市令、市丞掌管交易,凡买卖均须立契约,不立契约者为违法。市内按规定时间集散。宋以后市坊制度逐渐突破,坊与市的区别逐渐消失;夜市广泛出现,除州县治所外,凡为“要路”而交易繁忙者皆设市,且民间也有许多自发的市。


2.柜坊与飞钱


唐代专营钱币存放与借贷的机构称为柜坊。柜坊所藏物品,主要是钱帛、粟麦。钱,一部分是柜坊自备的资金,一部分是别人的存款。因柜坊资金大,有钱人愿意寄存钱财,柜坊又兼似后世的钱庄。唐代广泛使用铜钱,人们预先将铜钱存一致放在柜坊,在进行买卖时,取用比较方便。铜钱每贯重六斤四两,要携带大量铜钱出门,既重又很不方便。市场上有了代人存钱的柜坊,自然很有利于商贸的开展。柜坊实已具有近代初期金融市场的某些业务雏形,这是唐代商品经济发展的反映。


飞钱亦称为便换,是中国历史上的一种汇票,是唐宪宗时代贸易产生的一种汇兑制度,当时经济日益发展,铜钱数量不足,加上铜钱携带不便,因而产生此种汇兑方式,这种汇兑方式减低了对铜钱的需求,缓和钱币不足的问题,同时减轻了商人携带钱币的不便。中国的钞票来源于飞钱。飞钱是迄今为止已知最早的纸币雏形,这是纸币的前身,比宋代交子要早两百年,到了宋代纸币才开始作为一种地方货币由政府在四川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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