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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计抵减不能计提的进项(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

问:请问前期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发生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什么时间调整加计抵减额?


答:计提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不能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加计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的年第3税费9号)加计第七条第(二)项增值税规定税费应交的,已计提加计抵进项减抵减额的进应交项税额,如果不能发生了进项进项税额转出,纳税人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抵减,相应调减增值税加计抵减计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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