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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湖里区国税局稽查局怎么样(厦门湖里区税务局局长叫什么)


□案发


一人领取近百亿发票


去年11月,厦门市国税局在工作中发现有一伙居住在深圳的汕头籍人员,短期内以上百家公司的名义与厦门某公司签订黄金货物购销合同,并让该公司对外开具金额高达近百亿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重大嫌疑。


厦门市湖里区国税局稽查局副局长洪青萍介绍,厦门这家公司在购货方领取增值税发票时,都要求对方签字,税务人员经过核查台账发现,在短期内有近百亿元黄金交易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几乎都是一个叫洪某億的人领取的。


“几个人代166家企业来领发票,如果不是税务人员认真查看,不会发现这个细节上的问题。”洪青萍说,几乎同时,厦门市国税局收到来自柳州、南京国税部门的函,反映当地企业申报抵扣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商品名称和企业的销售类型不符的情况,这些增值税专用发票均是从厦门市某公司开出。


根据这个线索,厦门市国税局及时向厦门市公安局通报,接到线索后厦门市公安局迅速展开侦查。


□侦查


警方锁定两地嫌疑人


厦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四大队大队长陈刚介绍,因该案案情特别重大,厦门市公安局组织经侦、网安等部门在2015年11月7日联合成立专案组,前往深圳、汕头两地开展侦查工作。


陈刚介绍,虽然涉嫌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是从厦门市某公司开出,但经过调查后发现,几名犯罪嫌疑人的活动地在深圳、汕头两地。


在深圳警方的协作下,专案组一方面对洪某億等领取发票人员的身份信息和密切关系人进行排查;另一方面围绕涉案黄金购销业务的资金流、货物流进行调查,调取数百个涉案银行账户的交易明细,逐一分析正反向资金流,同时追踪涉案黄金货物去向,综合进行调查分析。


通过一个多月的调查工作,专案组初步掌握该团伙采取票货分离的方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事实,并最终锁定10余名犯罪嫌疑人。


洪青萍解释说,因为企业可以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17%的税款,增值税专用发票有等同于现金的功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嫌疑人,采取票货分离的方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向企业销售虚开的发票赚取非法收入。


民警在跟踪主犯郑某雄时发现,郑某雄反侦查意识强,在深圳经常更换住所。团伙中嫌疑人横向联系很少,所有消息都反馈给郑某雄,郑某雄再进行通知分工。郑某雄给团伙中的人员每人购买了多个手机号码并要求经常更换,还要求团伙人员经常更换住所。


“5个月中,团伙人员并不住在一起,5个月更换了4个住所,以此妄图逃避公安机关打击。”办案民警介绍。


虚开倒卖增值税发票


郑某雄犯罪团伙在提领黄金货物并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采取票货分离的方式,一方面在深圳将黄金货物无票销售给他人,另一方面将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出售给他人牟利。


“嫌疑人之所以选择黄金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因为黄金有量小且价值大的特点”。陈刚说,嫌疑人会将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票面金额3%到11%的价格销售。该犯罪团伙将购得的黄金在深圳水贝国际珠宝交易中心进行无票销售。一般会将黄金销售给市场内的打金店及个人等不需要发票的业主。


陈刚说,侦查初期通过最开始的领票人的线索核实到的嫌疑人只有3个人,在经过一个多月的跟踪及调查工作后,专案组逐渐摸清了团伙的组织架构和犯罪事实,“在这个基础上,专案组准备收网”。


□查获


5个月虚开93亿发票


经查,2015年4月至9月间,犯罪嫌疑人郑某雄为牟取非法利益,纠集犯罪嫌疑人洪某億(男24岁广东汕头人)等人,在广西某商贸有限公司等166家企业未实际采购黄金货物的情况下,假借上述企业名义与厦门市某公司签订原料金购销合同,通过所控制的个人银行账户、166家涉案企业的对公账户进行资金走账,虚构上述企业购买黄金的事实。


现已查明,郑某雄犯罪团伙涉嫌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185份,价税合计达93亿余元,受票企业涉及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造成国家税款重大损失。


目前,该案1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厦门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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