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成本跨年怎么做分录?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2011年34号)第六条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综上所述,企业暂估的成本是可以跨年的.
财务处理程序上应该冲减暂估成本,然后按照实际成本入账,但入账的时候要考虑差异是不是很大,差异原因是什么;如果是重大差异而且属于计算错误或当时的估计不充分、不准确应该属于会计差错更正调整期初数,如果差异不大或差异原因是因为今年新掌握的信息、新发生的情况引起,不属于差错更正调整当期成本
去年做的时候肯定是
借:存货
贷:应付款暂估
借:成本
贷:存货
那么今年发现多了,最好是全额冲回
借:成本 红字
贷 应付款暂估 红字
然后在把正确的入进去.
借:成本
贷: 应付账款
暂估跨年成本结转如何冲回?
财务处理程序上应该冲减暂估成本,然后按照实际成本入账;
但入账的时候要考虑差异是不是很大,差异原因是什么;
如果是重大差异而且属于计算错误或当时的估计不充分、不准确应该属于会计差错更正调整期初数;
如果差异不大或差异原因是因为今年新掌握的信息、新发生的情况引起,不属于差错更正调整当期成本.
如果没有取得发票,就不用调账暂估成本.
只进行纳税调增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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