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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关于软件退税(企业所得税法条例释义)


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释义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号)规定, 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退税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所得由所得税企关于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条例税应所得税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1)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退税

应交税软件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税法)如无进项税,期末将应纳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额;企业


借:应交税费企业 — 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法税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软件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释义


(4)收到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条例 贷:营业外收入 关于— 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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