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资质代办 >

青岛市合伙企业税收政策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税收政策

公司股改时,它的合伙企业股东(尤其是是合伙企业中的自然人合伙人)的纳税时点、青岛市时和间




回复情况


受理号:


24400000020210324202821809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公司股改时,它的合伙企独资企业业股东(尤其是是合伙企业中的自然人合伙人)的纳税时点


内容:


A有限公司在企业进行股改,存在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它的合伙企业是B,B中有几个自然人合伙人和法人合伙人个人,请问,B中的自然人合伙人何时需要纳合伙税?是否是在其本人确认收入的时点再纳税?


咨询人:


张亦昆


咨询时间:


2021-03-24 20:28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南税收政策沙开发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3-31 16:19


回复内容: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