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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人社部解读(劳务派遣制度解读与法律适用)



文章以胜利油田一线工人“用工荒”为例,描述了当前多个行业的用人现状:一线工人的招募目前主要以劳务派遣形式开展,而如今已很少有年轻人愿意接受这种安排,就算有年轻人来,离职率也非常高,基本上留不下来。再加上公司近年几乎没有招聘,一线工人队伍青黄不接。



劳务派遣到底是个啥?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社部令【2014】22号)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


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的劳动者。


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


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简单来说,劳务派遣就是和劳务公司签订合同,被派遣到其他公司临时工作的“临时工”。


上文提到的胜利油田,他们需要的是一线工人,是“生产一线”的“新鲜血液”,根本不是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岗位,用工总量也远远超过10%,完全不符合法律对工作岗位性质的要求。


这种用工方式,带头违反法律规定的派遣工的条件,降低企业用工成本,甩开了包袱。



为啥现在年轻人连国企都不愿意去了?

知乎有句话很经典:先问是不是,再问为什么。


年轻人连国企也不愿意去吗?我看未必。



如果工资福利待遇给上去,当代年轻人还是很愿意去的。比如同为国企的卷烟厂,各大名校的本科硕士们挤破脑袋想去当流水线普工,根本不存在“用工荒”的问题,反倒是企业一再提高就业门槛,未来博士抢着当普工也不是不可能。


反观胜利油田,年轻人虽然在国企工作,但是连个“工人”的身份都拿不到,在待遇、晋升机制和工作稳定性方面与国企在编员工存在明显差距。


溯源至法律层面,劳务派遣工与用人单位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在出现纠纷的时候权利难以保障。


还有隐形的职场歧视,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需要改变的不是年轻人,而是当下的用工模式

当代年轻人是很卷,但是并不傻。


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下,他们选择去“找个厂子上班”,不去国企做劳务派遣。


被苛责的不应该是年轻人,而是当下的用工模式。


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模式缺乏对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在各方各面都比在编员工矮一截,不符合同工同酬的基本原则。在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的过程中,更要重视产业工人的地位。



遥想当年的大庆油田精神:宁可少活二十年,拼命也要拿下大油田!


他们为何能够为国家奉献一切而当代年轻人却不行?是人变了吗?


并不是。


劳务派遣制度下,明天在哪还是未知数,这种浓浓的不安全感,归属感又在哪里?又如何要求人们奉献一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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