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2年4月1日起,福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6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5元/小时,与调整前相比,月最低工资标准增幅13.95%。
福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表
月最低工资标准 (元/月) | 适用范围 |
1960 | 平潭综合实验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长乐区、福清市、闽侯县、连江县、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 |
注:上述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
福州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表表
非全日制 小时最低 工资标准(元/小时) | 适用范围 |
20.5 | 平潭综合实验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长乐区、福清市、闽侯县、连江县、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 |
注:上述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
提问: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哪些收入?
解答:一是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是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是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提问: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包含社会保险等项目?
解答: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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