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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北京市税务总局第一稽查局地址)

通知书截图



1.通地方税知书内容地址摘要


北京智多维网络技地址术有限责任公司


决定书编号:京地税一稽罚〔2018〕2号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事税务由:股东借款共计4400000元,至年终了未归还,且也未用于生产经营,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处罚依地方税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国税发税务局[2003]4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稽查局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第三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智多维网络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226稽查局03241Y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北京市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贾大伟


法人身份证号:


处罚结果:罚款880000元


处罚生效期:2018-1-10


处罚截止期:2099-12-31


处罚机关: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具体点击查看原文


(1)处罚类别是罚款,第一处罚依据也是税收征收管理法,也就是说880000元仅仅是罚款;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地方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规定:“二、关于个总局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总局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北京市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税务局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税务息、地方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按照财税〔2003〕158号规定,还需要补缴个税:440000020%=8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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