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43号公告最新(海关总署2010年43号公告文件) 作者:工商注册 • 更新时间2022-07-22 09:14:16 •阅读 1 金海提醒,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43号公告,个人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是10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