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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限合伙企业会计制度)

智通财经APP获悉,3月21企业日,证监会公布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次问合伙询回复。此前,会计制度证监会曾就公司合作研发药品有限事项对宣泰医药进行问询。对于相关问询,宣泰医药回复称,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合作研发产品中,仅有碳酸司会计准则维拉姆片处于商业化生产阶段,公司与企业合作方签订了相关协议,明确了各自的业务分工、会计准则权利义务安排和收合伙益分配机制。公司合作药品研发阶段和商业化生产阶段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均符合会计执行准则。公司会计制度与Andorra关于JV-00有限21的合作研发属于合营安排。除此以外,公司与其他合作方的合作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规定执行的合营安排。公司相应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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