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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遗产税累进税率表(美国现行遗产税税率)



美国遗产税制度的运行与变迁,一直是各国遗产税制研究的对象。“家事法小秘书”今天就来普及一下这方面的小知识。


一、美国遗产税的现行制度


顾名思义,遗产税就是政府对死亡者的遗产征收的税。作为美国税收体系中重要的部分,遗产税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1916年,是美国遗产税的诞生年份。当初开征遗产税主要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来应对“一战”的军费开支。进入21世纪后,美国国内对遗产税的存废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2001年,美国出台《经济增长和税收减免协调法案》,旨在逐步淘汰遗产税和隔代赠与税:一是最高税率从 55% 逐年下调至45%,免征额从100万美元下调到350万美元;二是2009年12月31日之后,联邦遗产税和隔代赠与税停止运行;三是2010年结束时如果没有相应立法行动,遗产税制度将恢复到2001年的水平。值得注意的是,该法案并未取消赠与税。2010年末国会通过的新税收法案没有永久取消遗产税制度,而是将原法案的优惠延续到2012 年,免征额提高到500万美元,最高税率降到35%。2012年的《美国纳税人减免法案》规定将2010年末的法案永久化,并将最高税率从 35% 调整到40%。


众所周知,作为亿万富豪,史上最有钱的美国总统,特朗普一直是废除遗产税的鼓吹者。2016年,在特朗普的税改计划中明确表示要废除遗产税。在众议院通过的提案中,将遗产税的免征额从2018年起提高一倍,并计划从2025年起废除遗产税和隔代赠与税,同时将赠与税最高税率降至35%;但参议院通过的《减税和就业法案》提案,仅保留了免征额提高一倍的内容,并限定在2017年12月31日~2026年1月1日间实施。目前,美国遗产税征收法律依据是特朗普总统签署的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减税和就业法案》。


因为特朗普新的税务改革,对于美国人来说,美国联邦遗产税的个人免税额已经达到约1100万美金;如果是夫妻,夫妻二人一共可以有大约超过2200万美金的免税额。但2026年及以后免税额会降低至税改前,同时有很多不确定性。对于大部分可能在2026年以后才能面临遗产继承问题的家庭,仍然有很多规划需要做。



二、美国遗产税的课税对象


美国遗产税的课税对象是美国公民或居民死亡时实际拥有的总遗产,包括不动产、有价证券、现金和银行存款、信托财产、年金和人寿保险给付、家族企业和农场等各种形式的所有财产,其中非现金财产要按照死者死亡时的市场价值确定其金额。上述总遗产减去扣除项目金额,具体包括丧葬费、遗产管理费用、死者债务、遗产意外损失、慈善遗赠、婚姻扣除(死者对配偶的赠与),再加上调整后的应税赠与(指死者生前发生的赠与,扣减诸如慈善赠与后的余额),按照税率表计算出暂定税额,扣减死者生前的赠与税总额,再扣减统一抵免额,2011 年之后还可以扣减已故配偶未使用的统一抵免额余额,再扣减境外遗产税抵免和近期财产转移已纳税额抵免,就是应该缴纳的遗产税。



三、美国遗产税的存废之争


遗产税的制度变迁,最引人注目的则是遗产税的存废之争,这些变化实际上是政治博弈在公共政策选择上的体现。


二战时期,罗斯福总统(民主党)在应对经济危机和带领美国参战的大背景下,确立了遗产税6万美元、赠与税3万美元的免征额、最高税率为77%的制度框架,该制度从1942~1976年未进行过大的调整。


进入上世纪八十年代,里根(共和党)执政后,高举减税大旗,把遗产税免征额调高、最高税率调低。继任的老布什与里根同为共和党人,遗产税制度萧规曹随。


克林顿在任期内,提高了遗产税的免征额,并曾两次否决国会关于废除遗产税的提案。


克林顿卸任后,作为共和党人的小布什大力推动废除遗产税,在与民主党议员的博弈中最终以夕阳法案大幅消减遗产税直至停征一年。


奥巴马任期内延续了原来500万美元的免征额,并将最高税率由35%调高到40%,但由于经历了遗产税逐步消减和停征的过程,在他的任期内遗产税对联邦政府总收入的贡献度持续在1%左右徘徊。


在这个背景下,现任总统特朗普在他的税改计划中,提出废止该税种,遗产税在他的表述中也一直采用“死亡税”这种不规范的说法。



四、美国免征额和适用税率变化频繁


由于受到国际环境和国内政策的影响,美国每届政府关于遗产税的具体政策都有些微调整。免征额和适用税率,这些遗产税最有代表性、最受人关注的指标,百年来更是变化频繁。遗产税免征额从1916 年的5 万美元到2011年的 500万美元,2017 年根据指数调整后是 549 万美元;生前赠与的免征额从 1976 年后与遗产税一体适用(仅在 2004~2010 年之间采用固定标准未随遗产税同步递增);赠与税的年度免征额从最初的 500美元增加到5000美元,之后略有回落,1982年起执行1万美元的标准,1998年开始指数化调整,指数调整后2017年为1.4万美元。1916年遗产税执行1%~10%的累进税率,最低税率到1976年提高到3%,而最高税率变化频率和幅度较大,从1935~1981年适用70%的最高税率、其间有35年(1942~1976 年)适用77%的最高税率,其后逐渐下调,目前为35%。整体来看,百年间有40个年份与上年相比,免征额或适用税率是变化的。


五、对非美国人在美国投资置业的影响


美国遗产税的“1100 万美金免税额”是针对美国人的,一般包括美国公民和美国绿卡持有者。如果是非美国人在美国投资置业,是否也有1100万美金的免税额?答案是否定的,外国人一般只有 6万美金的免税额,因此,对于没有美国身份的外国人来说,遗产税的考虑和规划尤其重要。有两点重要提醒:第一,特别提醒非美国人以及不打算长期定居在美国的人士,在美国购置资产之前,一定要向专业人士咨询,做好遗产税规划。第二,在赠予、接受赠予甚至是改变房地产的产权之前,一定要向专业人士咨询。实践中,如果没有考虑全面赠予的税务影响,则往往会造成不可逆转的税务损失。



六、美国遗产税如何规避——慈善基金


据相关消息,中国也可能在不远的将来,征收遗产税,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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