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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邢台市国税局副局长是谁(国家税务局邢台县税务局局长)


邢台市国税局办公室主任吴军章:


邢台市国税局副局长刘绍魁: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经济社会发展是国税兴盛之本,纳税人是税收收入之源。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好纳税人是国税部门最根本的责任,也是全市国税系统干部职工感恩邢襄、回馈邢襄的赤子之情。2017年,全市国税系统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主动对接邢台发展大计,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用好改革、政策、服务杠杆,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一、不折不扣落实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017年,全市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纳税人共有16303户,比上年增长10.7%;各项减免税优惠折合税款共计8.75亿元,同比增加2.94亿元,增长50.6%。涉及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减免所得额、减免税额、抵免所得税额、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七大类税收优惠。这些税收优惠中,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主要体现在小型微利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研发费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上。在落实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中,我们重点围绕支持“双创”,针对不同类型企业以及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量体裁衣”,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充分释放税收优惠政策效应。


(一)对初创期企业,通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聚集资金。2017年,国税管辖企业共有15676户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受惠面100%,减免税额1.07亿元。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全面、有效落实,为小微企业发展增加了活力,进一步激发了全社会的创业热情。


(二)对成长期企业,通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营造科技创新税收环境,帮助企业增强转型升级的动力。2017年,全市国税系统为51户企业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税前加计扣除金额1.58亿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落实,在促进企业科技创新、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引导作用。


(三)对成熟期企业,通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补给“营养”,助力企业发展壮大。2017年,为31户企业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款3.18亿元;162户企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4000多万元。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推动了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二、积极落实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为纳税人减税降负


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小微企业优惠、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重点创业群体扣减增值税优惠等。其中,小微企业优惠是指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是指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安置残疾人企业、光伏发电企业等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按规定对应纳税款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2017年,我们积极落实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全市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享受增值税优惠税额3.06亿元,税收优惠政策覆盖面达到100%,纳税人切实享受到了优惠政策红利。


三、蹄疾步稳推进放管服改革,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对接改革任务和要求,我们分三个阶段推出64项落实措施。2017年,完成第一阶段14项任务,并启动第二阶段34个工作事项。


(一)有力地“放”,“放”出活力。做到简政与放权同步,清单限权,简化程序,为纳税人松绑。一是全面贯彻《关于取消一批涉税事项和报送资料的通知》要求,取消税务登记、增值税税收减免备案,所得税税收减免备案等7类220多项原件查验或复印件报送等要求,减轻纳税人的负担,还权还责于纳税人。二是对适用简易程序的税务行政处罚执法文书进行了修订。税务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当场作出简易行政处罚决定的,不再另行填写《陈述申辩笔录》和《税务文书送达回证》,简化了税务文书。三是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对已纳入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正常管理的纳税人跨县(市、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再开具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而是向机构所在地国税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同时,明确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区域经营的,可以不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便利纳税人开展跨区经营。四是优化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服务和管理,完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的相关制度办法,废止了《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减少资料报送。五是将小微企业财务报表由按月报送改为按季报送,可使纳税人减少资料报送8次。


(二)有为地“管”,“管”出效益。做到事中与事后同管,完善细化后续管理措施,持续改进税收执法,消除涉税风险。完善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规程,建立健全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机制,建立涉税风险数据管理机制,搭建税收风险管理的大数据平台,切实加强对纳税人的事中事后管理,防控税收风险。2017年,通过开展纳税评估和税收风险应对,共补缴税款4亿元。


(三)有效地“服”,“服”出效率。做到智能与便捷同行,不断创新便民办税新举措,着力解决纳税人“堵点”“痛点”“难点”问题。一是积极落实4类15个事项的全国通办,为跨省经营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办税服务。二是延长实际经营额不超过定额的个体户分月汇总申报期限,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对在2017年定额执行期内的实际经营额未超过定额的个体定期定额户,申报期限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在此申报期限内进行申报的个体定期定额户,不加收滞纳金,不做逾期申报处罚。三是积极推进云厅建设和应用。印制智慧云厅2.0版操作指引二维码113个,开通网络直播课堂,使纳税人有效快速学会弄懂云厅操作,32万户(次)纳税人熟练使用智慧云厅2.0办理了涉税事项。


四、提速出口退税效率,服务外贸经济发展


我们在用足用好出口退税政策,不断提高退税效率。2017年,办理出口退税6亿元,惠及全市550户出口企业。


(一)明确办理时限。认真落实《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和《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及时受理、审核、审批、办理退税。基本做到一类出口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二类出口企业在10个工作日内,三类出口企业在15个工作日内,四类出口企业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退税手续。


(二)创新管理模式。打破月底集中退税的管理模式,建立“即时申报、即时办结退税”的新机制,将一次性集中退税变为每月根据实际需要多次办理退税。同时,安排专人及时监控退税办理流转环节,督促相关岗位尽快办结。推行电子退税。积极推进无纸化退税试点进程,通过推行“互联网+便捷退税”平台、税库银横向联网全面实现出口退税远程预申报、网上正式申报、无纸化退库,出口企业只需要网上报送电子申报数据,审核通过后即可收到出口退税款,不仅简化了企业报送纸质申报资料的繁琐,还提高了退税办理效率。


(三)加强提醒服务。将全市2016年度未申报出口报关单数据通过“互联网+便捷退税”服务平台发送至每户出口企业,及时提醒出口企业按期申报,避免因超期申报造成无法退税的损失。


五、创新服务便民办税,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我们按照“互联网 政务服务”要求,积极把新技术植入纳税服务创新中,加速推进纳税服务现代化,帮助纳税人便捷办税。


(一)推动自助办税进区入社。隆尧国税在主城区信用联社营业厅,安装发票发售终端以及外网计算机,建设专项处理发票业务的微型办税服务厅。选取重点乡镇所在地信用联社营业厅,布置5台自助开票终端,在全县构建“20分钟发票代开业务服务圈”。经开区国税在东汪镇群众服务中心设立自助办税终端,方便纳税人就近办税。


(二)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5类20项45条便民办税措施,逐步打造效能税务、智慧税务、便民税务、公平税务和协作税务。通过提速减负、创新服务、制度改革、公正执法、税收共治等五类举措的扎实推进和有效落实,让纳税人切实感受到便捷、高效。2017年纳税人满意度从2015年的88分提高到了93分。


(三)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更优化。按照“走新路、有作为、创亮点、守底线”工作要求,实施了意见大征集、政策大辅导、办税大提速、服务大改进、违法大整治、执法大督查的“六大工程”,开展了一对一帮扶重点企业活动。上下联动,点面结合,解决了一批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编印《帮扶企业发展典型案例集》,开展交流学习活动,以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四)拓展纳税信用成果应用。2017年,共对12100户纳税人进行了信用评价。评价操作流程更加科学,数据采集更加客观,评价结果更加公正,“税银互动”工作成效凸显。与建设银行合作为1008户办理信用类贷款15234万元;“税易贷”项目共为262户纳税人发放信用贷款10498万元;“云税贷”项目为133户纳税人发放信用贷款5634万元。与邮政储蓄银行合作“税贷通”项目为16户纳税人发放贷款4580万元,缓解了一些纳税人的资金难题。


2017年全市国税系统“减税降负优化服务助力经济发展”情况就简要介绍到这里。党的十九大开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跨入新征程。2018年,我们将自觉把国税工作放到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去谋篇布局,聚焦“两个服务”,深化改革、用足政策、优化服务,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奋力开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贡献,谢谢大家!


邢台市国税局办公室主任吴军章:


刚才,刘绍魁副局长介绍了“减税降负 优化服务 助力经济发展”情况。下面是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提问。


问题一:2017年,国税部门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服务全市发展中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效果,请问,国税部门如何保证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都能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


邢台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王芳:


问题二:2015年以来,税务系统持续推进国地税合作,不断优化纳税服务提高服务效率,越来越多的纳税人从中受益。请你谈一谈今年在国地税合作方面将推出哪些新举措?


邢台市国税局办公室主任吴军章:


今年,按照总局部署,我们将全面促进合作规范4.0版的落地。合作规范4.0版是对3.0版的升级和完善。比如,为更好承接“放管服”改革各项任务,新增10个合作事项,包括:联合推行实名办税、联合推行办税事项省内通办、联合自助办税服务、联合加强重点税源管理、联合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等。又如,适应优化营商环境新需求,合并2个合作事项。将“联合办理设立登记”和“联合办理变更登记”合并为“协同商事登记信息确认”。随着合作规范4.0版深入推进,将进一步节省纳税人的办税时间和降低办税成本,也会有助于税务机关提高征管效能和促进执法的规范统一。此外,我们还建立了绩效考核严格督导、宣传培训加强引导、联席会议协调推动、合作试点典型示范的工作机制,印发了《进一步推进国地税合作深度融合的通知》,明确了“涉税业务一窗办理、电子税务一网融合、主税附税一键申报、跨区业务一省通办、自助办税一齐配备、实名办税一次采集、关联税种一票控管、重点税源一表直报、分级分类一同管理、清税结果一起共享、稽查执法一次完成、纳税评估一起进行、优惠事项一并受理”等13个具体落办事项,确保合作规范4.0版落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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