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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工作室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个人属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近年来主播带货已逐渐成为了潮流,可市场上依旧没有统一的网络主播收费标准。最近又有两大知名网红主播雪梨和林珊珊偷税漏税被处罚。





上海财经大学电子商务研究所执行所长崔丽丽告诉《证券日报》:如果网络锚作为宣传、营销和销售渠道,市场上就没有价格依据或价格标准。市场定价可以依靠网络名人的粉丝数量和排水能力,因此很难定义哪些服务属于团队贡献,哪些服务属于个人劳动。特别是大牌网络名人(及其个人工作室)与明星工作室相似,容易出现税务问题。




由于趋利效应和税制不完善,网络主播的避税行为有其社会环境和土壤。中央财经大学教授、税务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蔡昌告诉《证券日报》,关键是网络名人直播的收入是经营收入还是劳动报酬收入?两者应该有区别,但现有税法制度的定义不是很清楚。当收入性质不同,纳税不同时,就会导致避税,这是吸引一些主播利用漏洞的原因之一。




北京中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明告诉记者,网络主播的商业模式通常分为两种,一种是个人宣传,如代言;二是主播的销售佣金,包括坑费、佣金等形式,应视为工资或劳动收入。按照目前的税率,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在3%-45%之间。收入越高,税率越高。头主播的大部分收入应该是45%。因此,网络主播设立了个人独资企业工作室,以工作室的名义开展业务,将个人收入转化为营业收入。纳税人从个人转为工作室,工作室属于非法组织。小规模纳税人可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3%。也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身份,税率为6%。但其个人所得税按营业收入5%-35%的超额累进税率征收。




如果设立工作室经营得当,可以大大降低税费。赵明进一步表示,假设主播年收入300万元,按个人所得税缴纳135万元,但是设立个人工作室只需缴纳3万元。同时,许多地区也有免减税政策,许多主播工作室在外地成立也是出于这个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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