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调整方案,凡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人员,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本次调整,是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6年同步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惠及全市近30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今年的养老金调整方案,与去年总体保持一致,主要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其中,固定额部分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1元;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2%增加。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的部分,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为每月增加1.8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为每月增加2.7元;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为每月增加4.5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7元的,按27元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