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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会计(政府会计主体自行建造的公共基础设施其成本)

近日,县财政局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全面落实《浙江省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启动全面摸清开化县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家底,实现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进一步夯实政府资产核算管理。


县财政局紧紧围绕谁承担管理维护职责由谁入账”的要求,明确责任主体,成立工作专班,根据各乡镇现有管理台账,结合发改部门的项目核准备案资料、建设部门的购建资料等,采用“会计指标 行业指标”双结合设计清查报表,并开通“资产云”2.0系统的公共基础设施模块实行数字化管理,力争实现清查范围“全覆盖”、清查要求“高标准”、清查措施“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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