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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船国家交通部(交通局渔船服务站)

航拍下的长江江西瑞昌段,长江航道船舶来往不断。 魏东升 摄


中新网北京12月18日电 据交通运输部消息,12月18日,2020年全国船舶检验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提出,2021年要全面推进船舶检验证书电子化。稳步推进自贸区(港)国际登记船舶法定检验开放。


会议指出,近年来,船舶检验行业多措并举助力我国航运业和造船业健康蓬勃发展。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顺利划转,商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发布实施各类船舶、水上设施、船用货物集装箱和船用产品技术法规57部。实现全国船舶检验商渔船统一平台发证,促进检验数据的唯一性、标准化和规范化。为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签发电子证书2.3万余张,在全球率先实现100%国际航行船舶检验证书电子化。向国际海事组织等国际组织提交船舶检验类提案250多份,为国际海事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实施自贸区(自贸港)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入级检验开放政策,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新格局。


会议要求,站在历史的新起点,船舶检验工作要不断提升服务经济发展能力和便民利民水平,为构建“陆海空天”一体化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当好先行。“十四五”和今后一段时期,要坚持包容审慎原则,发挥社会力量作用,鼓励创新和优化船舶检验体制机制。鼓励区域检验联盟构建,形成新的供给模式。大力推进国际一流中国船级社建设,推动检验服务、航运相关产业走出去。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对守信船舶提供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推进建立结构合理的船检人才梯队和专家库,构建系统完备的船舶检验法规体系。强化船舶检验质量监督,构建船舶检验履职报告机制。


会议强调,要聚焦新一代智能航运、新材料、新能源等科技前沿,开展智能船舶、大型深远海多功能救助船等船型技术及相关技术法规研究,推进北斗导航技术应用。积极推进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高能效“绿色船舶”的技术法规建设,助推绿色航运发展。2021年要全面推进船舶检验证书电子化。稳步推进自贸区(港)国际登记船舶法定检验开放。深度参与国际组织无人船立法、温室气体减排等有关船舶技术标准议题,继续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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