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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不予处罚的税法规定(不准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情形)


在实际税务操作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为了争夺税源,将核定征收作为一种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方式,吸引外地企业入驻。通常的形式是,以地方的经济园区为主导,不要求企业实地办公,只需要把一些税收落在当地即可。由于落户的企业可以享受相当的税收优惠,这些地区往往被称为是“税收洼地”。


本来,“税收洼地”核定征收政策是方便经济困难的地区招商引资的,同时也给刚刚起步的小创业者以喘息的空间。但近年来,不少“日进斗金”的影视明星、直播主播也利用核定征收政策来规避税收,给国家税收造成重大损失。


比如,上个月被罚13.41亿元的薇娅,杭州市税务部门在公告中指出,“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虽然税务部门没有明确提到“核定征收”,但天眼查网站信息显示,薇娅有多个独资企业设在上海崇明岛,当地之前规定设立个人独资或者合伙企业可按核定征收政策征收个人所得税。


北京明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施志群对界面新闻表示,此次财政部的规定是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在计征个人所得税上的进一步征管规范。对于进行投资活动的个人独资企业从此前的核定征收转变为查账征收,扩大高收入人群的纳税范围,有利于促进税收公平。


在此之前,税务部门已明确,进行演出、直播等业务的个人独资企业不得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8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电总局、国家电影局明确表示,按照税法规定,个人从事影视、演出、广告等方面的收入应当按劳务报酬等所得项目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过去部分工作室将影视人员个人劳务报酬等收入混入工作室经营收入的,应当实事求是加以区分。其中属于工作室提供辅助服务的经营收入,过去已按核定征收方式征税的不予调整;其他影视人员个人劳务报酬等收入,由影视人员个人据实申报,自查自纠。


2021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日常税收管理,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要辅导其依法依规建账建制,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


上月底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指出,2022年将着力加强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切实加强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着力提升税收治理效能维护国家税收安全。落实好常态长效打击“三假”工作机制,对各种偷逃税行为,一律严惩不贷。推进精准性监管,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稽查并适当提高抽查比例。着力推动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持续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不断提高税法遵从度。


根据财政部最新文件的要求,独资合伙企业应自持有上述权益性投资之日起30日内,主动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公告实施前独资合伙企业已持有权益性投资的,应当在2022年1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税务机关接到核定征收独资合伙企业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情况的,调整其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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