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往规定,公司设立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南京身查询份证明等营业执照申请材料,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即“一店一照”。法人为营业执照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注册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企业法南京率先开展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试点,企业今后在住注册所以外开展经营活动,查询将不用再增设分支机构,申请增加经南京营场所登记即可。
浦口区行政审批局介绍说,今年以来,浦口区在2020年“住所E申报”工作的企业基础上,明确了“一照多址”企业法实现方式、后期事中事后企业监管职责划分等问题,进法人一步为企业创造良好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