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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授课费+税务筹划(中介费税务筹划)

1、取得多处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经营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


纳税人同时经营个体工商户A和个体工商户B,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80万元和50万元,那么该纳税人在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



2、个体工商户申请代开货运发票时预征个人所得税吗?


为进一步减轻货物运输业代开发票环节的个人所得税负担,规范经营所得征收管理,自2021年4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申请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税务机关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而是由纳税人依法自行申报缴纳。


3、单位聘请本单位内部职工进行授课,职工取得的授课费应该按什么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九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关系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4、省级精神文明奖的奖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因此若贵单位发放的省级精神文明奖金符合以上条文要求,则可以享受免税待遇。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精神文明单位奖金应并入职工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5、取得科研所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是否可以享受职务科技成果减免50%的个人所得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科技成果转化是指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向他人转让科技成果或者许可他人使用科技成果。现金奖励是指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在取得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三年(36个月)内奖励给科技人员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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