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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现金过大怎么处理(2022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区别)


(一)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三)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四)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五)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六)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


2、个人独资企业是否可以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规定:税务师、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和房地产估价等鉴定类中介机构不得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3、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需要填写《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6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A202000)适用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填报。所以分支机构无需填写《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A2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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