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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已冻结(未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但享受了扣除)


迁入的上年数据中将不包含:


(三)报送


扣缴单位若不选择迁入上享受年数据的,需在专项附加采集扣除信息采集界面,重新采集2020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


确认扣除年度冻结为2020年度,点击“添加”,新增单个纳人信息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在对应扣除项目界面新增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


点击“报送”附加并“获取反馈”,确认新增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已报送成功。


如果首页个税的税款所属月份属于201受了9年的,则进入受了后的扣除年度默认显示的是2019年。如果首页的冻结税款已所属月但份属于2020年的,则进入后的扣除年度默认显示的是2020年。


(二)明细信息界面


【子女教育】【住房贷款】【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界面扣除不再显示配偶信息。



三、特别说明事项


1.扣缴单位在但迁入上年数据时,由扣缴单位采集的员工在2020年1月1日之前离享受未职的,系统不会自动将该员工已采集的专项数据迁入到2020年已度。


2扣除.若纳税人未及时进行采集2020年度继附加续专项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操作个税,自2020年1月起,系统默认带入2020年度仍有效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纳未税人可继续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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