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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闽南网]


新一轮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一大继续教育亮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20日揭开面纱。当天起,财政部、国家税务专项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个人所得税除暂行办法扣除(征求意见稿)》在两部门官网开始为期两周的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继续教附加育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接受学历继暂行办法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附加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技能人个税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改革人员个税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个人接受同一学历教育事项,符专项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该项教育支出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改革育支出扣除,也可以由本人按照继续教育个人所得税支出扣除,但不得同时扣除。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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