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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性投资收益调增还是调减(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收益要纳税调减吗)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2-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戈尔”或“公司”)于 2022年0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15亿元(含等值外币),公司及子公司在各授信银行办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及贸易融资等业务。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接受关联方担保


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实际控制人肖俊承先生将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佛山市伊戈尔电子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伊戈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吉安伊戈尔电气有限公司将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肖俊承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实际控制人肖俊承先生与前述全资子公司已与部分商业银行于签署了担保合同,2022年仍处于有效期内。对于本次担保事项中尚未签署担保合同的,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时签署,具体担保形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与担保事宜的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三、授权事项


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0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有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效率。本次涉及的关联方担保事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肖俊承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04月1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5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本次涉及的关联方担保事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肖俊承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议后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有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本次涉及的关联方担保事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肖俊承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2-030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与商业银行开展融资业务,共享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票据池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循环滚动使用。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二)合作银行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合适的商业银行作为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业务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最终确定。


(三)有效期限


本次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四)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业务有效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每笔担保的形式及金额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在收取销售货款的过程中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日益增加,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为此,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


(一)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收到的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二)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将尚未到期的部分存量票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并有利于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三)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来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董事会报告。


(四)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五)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因业务发展需要而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的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其次,票据池业务属于低风险业务,公司已建立良好的风控措施,开展的票据池业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2-020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04月19日10:00在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公司4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俊承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04月0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人,其中,因近期疫情影响,董事郑亚明先生、刘杰先生、独立董事啜公明先生、马文杰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全体董事勤勉尽职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鄢国祥先生、啜公明先生、马文杰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王一龙先生根据2021年经营管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情况和2022年的工作计划等方面,向董事会作《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聘请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意见以及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96,320,4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9,264,091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及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报告以及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在公司2021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容诚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勤勉尽责,谨慎执业,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有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执业能力。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9.1 董事长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董事长肖俊承先生回避表决。


9.2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董事王一龙先生回避表决。


9.3 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董事郑亚明先生、刘杰先生回避表决。


9.4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4票赞成;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独立董事啜公明先生、马文杰先生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1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拟定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的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特制定《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 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以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 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权前与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6)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资格、行权/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 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解除限售;


8)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 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行权/限售事宜;


10) 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和授予/授权日等全部事宜;


11) 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 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 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经营及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4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预计相互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关于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等值外币),公司实际控制人肖俊承先生将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佛山市伊戈尔电子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伊戈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吉安伊戈尔电气有限公司将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关于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肖俊承先生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为了减少公司的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与商业银行开展融资业务,共享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票据池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05月11日15:00在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4楼1号会议室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2-031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决定,公司拟于2022年05月11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05月11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05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05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05月11日9:15-15:00。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股权登记日:2022年05月06日


5、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05月06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6、会议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公司4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已提交《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十、议案十一、议案十二需特别决议通过,即须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04月2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公司独立董事啜公明先生作为征集人已针对上述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征集人同时征求股东对于未被征集表决权的提案的投票意见,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在《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中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进行表决或另行表决;若被征集人在《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中明确了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投票意见,则征集人将按被征集人的投票意见代为表决,若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在《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投票意见在且未另行表决的,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


三、会议登记方法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一)登记时间:2022年05月10日(8:00-12:00;13:30-17:3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2年05月10日15:00点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信函上注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具体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公司4楼)


(三)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传真方式登记(见附件2)


(四)会议联系:


(1)联系人:陈丽君


(2)电话号码:0757-86256898


(3)传真号码:0757-86256768


(4)电子邮箱:judy.chen@eaglerise.com


(5)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


(五)参加股东大会需出示前述相关证件。


(六)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附件


(一)授权委托书;


(二)参会登记表;


(三)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1: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发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受托人投票。


附件2: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附件3: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为“362922”,投票简称为“伊戈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05月11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2-021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04月19日14:00在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公司4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敬民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04月0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所赋予的职责,对公司的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核查,有效地维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了企业规范运作。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已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内部控制各项重点活动能严格按照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未发现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则的情形发生。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五)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六) 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关于2022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7.1职工代表监事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黎伟雄先生回避表决。


7.2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李敬民先生和王毅刚先生回避表决。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拟定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有利于子公司顺利开展经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次对外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属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事项,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于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5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本次涉及的关联方担保事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肖俊承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关于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2-025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伊戈尔”)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2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9,257,12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9,329,496.2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015,280.3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8,314,215.93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518Z0037号)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共计19,693.07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4,000.00万元,加上累计利息收入与理财收益889.3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4,027.65万元,其中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0,5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3,527.65万元,与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的银行对账单金额相符。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桂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吉安伊戈尔磁电科技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入的募集资金款项为人民币19,693.07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的情况。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非公开发行股票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46,831.42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757.05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693.07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报告期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光伏发电并网设备智能制造项目否38,552.9538,552.9510,757.0511,414.6029.61 23年1月不适用不适用否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否8,278.478,278.4708,278.471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合计 46,831.4246,831.4210,757.0519,693.0742.0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1年08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4亿元,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2021年10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12个月以内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为835.88万元,报告期末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余额为10,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4,027.65万元,其中:报告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527.65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10,500.0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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