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今年10月1日起上调至5000元,而专项附加扣除明年元旦起实施,那么今年第四季度的个税政策具体如何执行?什么时候取得的收入按照新的起征点实施?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关于工资、薪金所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业主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财税〔2011〕62号)自2018年10月1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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