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公司注册 >

分析:赞助支出

一、定义


《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六)赞助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六)项所称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二、这个定义,能不能看懂?


我看了这个定义后,似懂非懂。


1、“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是什么支出?


假设企业有一万种支出,


其中一种是“广告性支出”。


然后呢,其他9999种支出,都属于“非广告性质支出”。


2、“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是什么意思?


企业的一切活动都属于生产经营活动吧?


比较一下与“收入”有关。(注意,“收入”、“生产经营活动”的差别)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赞助支出”概念的历史沿革


1、1994年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第七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项目不得扣除:


(一)资本性支出;


(二)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三)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四)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五)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六)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的捐赠;


(七)各种赞助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条例第七条(七)项所称各种赞助支出,是指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2、2008年


《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六)项所称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3、简评


(1)1994年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使用的是循环定义。


(2)2008年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避免了循环定义。


(3)都令人费解。


四、“赞助支出”举例


1、赞助央视春晚。


评:


这是广告性质的支出。


2、赞助拍摄电影、电视剧等。


评:


这是广告性质的支出。


(如果就是纯粹赞助,确实不是广告。则属于捐赠。)


3、赞助办学。


评:


这是公益捐赠。(不论是否符合税法定义的公益捐赠,都属于公益捐赠)


4、赞助相关政府部门的摊派费用。


评:


这是公益捐赠。


5、赞助和企业无关的人,而且和企业完全无关的活动。(脑子进水了,胡乱赞助)


评:


这虽然不是公益捐赠,但仍然属于捐赠。


五、公益捐赠、非公益捐赠


1、公益性捐赠


《企业所得税法》: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


2、其他捐赠。(即:非公益性捐赠)


《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结论


在广告性质支出、公益性捐赠、其他捐赠之外,没有赞助支出的空间。


七、建议


删除“赞助支出”即可。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