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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私企业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10%)










第五章 消灭私有制经济的历史实践


私有制的产生与发展,是人类社会进步的结果。但是,与这种进步相随的是人类社会的不平等,人剥削人、人压迫人是私有制社会的普遍现象。人类社会创造了日益增长的社会财富,但不能合理地分享这些社会财富,“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是私有制社会极不平等现象的真实写照。为了摆脱私有制给人类社会带来的痛苦,历史上许多思想家和政治家提出过消灭私有制的思想并与之实践,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性,都没有实现其消灭私有制的目的。只有私有制发展到它的最后阶段,马克思主义的问世,人类才逐步认识到了私有制消亡的必然性,并展开消灭私有制的伟大历史实践。


一、消灭私有制的理论依据


1848年2月,科学共产主义的第一个纲领《共产党宣言》在伦敦发表。《宣言》始终贯彻的基本思想是: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每一历史时代的经济生产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和精神的历史基础;因此,从原始土地公有制解体以来的全部历史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即社会发展各个阶段上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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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削阶级和剥削阶级之间、被统治阶级和统治阶级之间斗争的历史;而这个斗争现在已经达到这样一个阶段,即被剥削被压迫阶级(无产阶级)如果不同时使整个社会永远摆脱剥削、压迫和阶级斗争,就不再能使自己从剥削它压迫它的那个阶级(资产阶级)下解放出来。而使整个社会永远摆脱剥削、压迫和阶级斗争的途径,就是要消灭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建立共产主义生产资料公有


制。


《宣言》分析了资本主义时代生产的社会化,共同劳动日益发展,客观上要求生产资料的社会占有。《宣言》分析了资本主义不可克服的根本矛盾,即生产的日益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制。这个矛盾的表现形式是资本主义由生产过剩引起的周期性危机,指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已不能适应现实生产力的发展,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无产阶级要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必须组织自己的政党,用暴力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作用在于:利用它来消灭资本主义旧的生产关系(私有制),建立共产主义新的生产关系(公有制)。只有消灭了私有制,才能消灭剥削、压迫、阶企业级对立和阶级本身的存在条件,从而也消灭了它自身这个阶级的统治,无产阶级在解放自己的同时必须解放全人类,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使无产阶级获得最终解放。从这个意义上讲,共产主义理论可以归结为一句话,那就是消灭私有制。


1867年9月14日,马克思的《资本论》第1卷在德国汉堡出版,这是划时代的事件。标志着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确立。


1871年巴黎公社革命,历史上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政府问世。在其短暂的几十天执政中,就颁发了将“所有被厂主抛弃的工厂和作坊转变给工人协作社管理和经营”的法令,着手建立新的公有制生产关系。这是无产阶级革命的序幕,从此开始了波涛汹涌的世界共产主义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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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俄国消灭私有制的实践


1917年10月25日,列宁和布尔什维克党领导的俄国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推翻了资产阶级临时政个私府,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国家,开辟了人类社会的新纪元,揭开了世界经济史上消灭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建立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新篇章。标志着人类社会发展开始从资本主义制度向社会主义制度过渡。


十月革命胜利后,苏维埃政府根据列宁制定的建设社会主义经济纲领和政策,进行建立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主要采取社会主义国有化的方针政策。所谓国有化,就是指苏维埃国家采取没收和赎买政策,将银行、工业、运输、外贸、土地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变成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从而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主要采取下列措施:


1、实行银行国有化。一是接管原国有银行;二是对私人银行实行工人监督,制止私有资本外流;三是实行银行国有化。1917年12月27日,颁布银行国有化法令,规定国家垄断银行,私人股份银行一律收归国有,没收其全部金印和金锭,作为国家的黄金储备。1918年1月26日,废除沙皇政府等各种债务(约600亿卢布)。这样就完成了银行国有化使命。


2、实现工业国有化。一是将原官办工厂收归国有;二是对私人工业企业实行国有化。1917年11月,颁发了私人工业企业国有化法令。主要是通个人所得税过建立国家资本主义。三是将重要的大企业收归国有。即将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企业收归国有。1918年5月,全国有512个大工业企业实行了国有化。1918年6月28日,苏俄颁发了全国大工业国有化法令。到8月底,国有化大工业企业计有3000多个。同年年底,苏俄基本上实现了大工业的国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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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通运输国有化。1918年初,苏维埃政府将沙俄时代官办铁路收归国有。1918年6月28日,苏维埃政府宣布将私有铁路无偿收归国有。同时,对水运业实行国有化,颁布了商船国有化法令,先后将旧俄14家航运企业、16230艘大型船只收归国有。


4、对外贸易国有化。1918年4月22日,颁布了《对外贸易国有化》法令,规定由俄罗斯共和国代表机构负责对国外一切商品的买卖业务,禁止私人或其它企业同外国人发生贸易关系。并责令商业人民委员会负责对外贸易事务工作,在国内建立了各级地方对外贸易管理机构,由驻外领事馆负责对外贸易事务,实行了外贸国有化。


5、实行土地国有化。这是解决农村生产关系和生产力问题的重要途径,其主要措施:一是剥夺地主农地、建立苏维埃经济。1917年 10月 27 日,苏维埃政府颁发了《土地法令》,废除地主土地所有制。1918年2月19日又公布了《土地社会化》法令。宣布废除土地私有制,实行土地国有化。没收了地主、皇室、教会等大量的土地牲畜和农机具,而且也没收了富农的多余土地5000万公顷,以及一些耕畜和农具,将土地、耕畜、农具分给贫农或中农耕种,有些土地交给租赁站和农业公社经营和使用。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是建立社会主义的国营农场和集体经济。在土地国有化过程中,先后在地主庄园的基础上建立了一些国营农场。至1918年10月,全俄先后建立了400多个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农场。这些农场大约占耕地100万公顷。这些农场积极推广先进农业技术,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了示范作用。除了建立国营农场外,还建立了一批农业集体经济组织,这就是农业劳动组合和农业公社。至1918年12月,全俄有农业劳动组合和农业公社1500多个,联合了约1万名农业生产者及贫雇农的家属成员。苏维埃政府通过派专家、建立农业修理厂、提供种子、牲畜和贷款等手段,帮助国营农场和集体农庄发展农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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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国家建立起来了。其后经历了帝国主义 14国的武装干涉,被迫实行“战时共产主义”政策。1920年底,国内战争结束后,为了恢复遭战争破坏的经济,开始实行新经济政策,至1925年,苏联国民经济恢复后便进人了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其特点:优先发展重工业;高积累、高速度、低消费。1937年,苏联工业总产值达951亿卢布,它在工农业总产值中占77%以上,这是世界工业发展史上的一个奇迹。从1926年起仅用了12年时间,就实现了社会主义工业化。1926-1940年苏联工业增长了107倍,年增长率为18%,其中重工业增长了18倍,年增长率为22%。这对巩固新生的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伟大的现实意义。成为世界共产主义运动的典范。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东欧其它社征收会主义国家公有制经济制度的建立,都采用了苏联的经济发展模式,建立了各自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


三、我国消灭私有制的过程


中国共产党以马列主义为行动指南,以俄国十月革命道路为榜样,经过二十八年的奋斗,领导中国人民推翻了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夺取了政权,于1949年10月1日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在经济上的首要任务是废除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经济特权,接管其在中国的资产,没收官僚资本,建立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其公有化过程的具体步骤是:第一步接管外国资产,没收官僚资本,建立国有经济;第二步实行土地改革,废除封建土地制度;第三步用合作化和公私合营等形式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由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组成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


(一)接管外国资产。


使其成为国营经济的组成部分。在全国企业所得税各大城市解放后,人民政府废除了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一切特权,收回了过去长期为帝国主义控制的海关。管制了对外贸易,并实行外汇统一管理。对主要是英、美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的1000多家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采取征用、代管、购、管制等多种形式分别加以处理。


(二)没收官僚资本,建立社会主义


国营经济。


官僚资本是代表旧中国的一种反动的生产关系,严重地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民政府对官僚资本实行了没收政策,并对其进行民主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没收和接管的工矿企业有:国民党政府原资源委员会、兵工系统、军事后勤系统、交通部、粮食部所属的企业,中国纺织建设公司,国民党的党营企业等共计2858个,职工129万人。其中发电厂138个,采油采煤企业120个,铁、钛、锰矿15个。有色金属83个,炼钢厂19个,金属加工厂505个,化学加工厂107个,造纸厂48个,纺织厂241个,食品企业844个。在交通运输方面有:铁路2万多公里,机车4000多台,客车4000辆,货车4.7万辆,船舶20余万吨,船车修造厂30个。在金融方面,接管了中央、中国、交通、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央信托局、邮政储金汇业局、合作金库及其地方银行系统共计为2400多家。在商业方面包括原复兴、富华、中国茶叶、中国盐业、中国蚕丝、中国植物油、中国进出口、长江中美实业等10多个垄断贸易公司。没收的官僚资本约占当时全国工业资本的66%,占全国工矿、交通运输业固定资产的80%。


此外,在革命根据地中产生的公营经济也是中国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来源之一,主要是为解放区服务的一些军用工业,如兵器、弹药、被服、炼铁等,也有一些民用工业,如煤炭、盐、纺织、造纸、皮革等,还包括商业和银行等。


国营工业大多技术比较先进,过去在资本家工厂里受过剥削压迫的广大职工主人翁意识强,劳动热情高,劳动生产率也普通提高,与其它经济成分相比,具有明显的优越性,发展比较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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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国营工业产值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已提高到56%,国营批发商业的营业额在全国商业营业额中占60%,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中起主导作用。


(三)实行土地制度改革


废除封建土地制度,是民主革命的基本任务。在旧中国,占农村人口总数不到10%的地主、富农,占有70-80%的土核定地。他们凭借封建的土地占有制,残酷地剥削和压迫农民。而约占农村人口总数90%的贫农、雇农和中农,只占20-30%的土地,他们终年辛勤劳动,却不得温饱。这种封建土地所有制严重地阻碍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10%,必须彻底加以废除。


早在建核定国以前的老解放区,已有1.2亿农业人口(占全国农村人口27%)的地区进行了土地改革。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企业所得税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农民协会组织条例》等文件。并从1950年冬季开始,在新解放区陆续开展了土地改革。在土地改革中,实行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的政策,有步骤、有分别地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和其它生产资料,以分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与此同时,还规定下列政策:对占农村人口5%的富农阶级,由过去征收多余财产改为保存富农经济;对小土地出租者的土地,如不超过当地平均每人占地的一倍,不予没收;对地主除没收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食和乡村房屋外,其他财产及兼营的工商业,不予没收,并分给一份土地:对少数民族、华侨等特殊土地问题,规定了更灵活的政策。


到1952年8月,全国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大约又有3亿多农民分得了约4600万公顷土地和大批生产资料,约占全国耕地面积的46.5%,免去了每年向地主交纳约3500万吨粮食的地租和其他一些繁重的劳役。土地改革的完成,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加速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并为以后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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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0年6月,中国共产党召开了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全国在今后三年左右时间内的中心任务是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经过三年努力,达到了预期目的,国营经济、私人资本主义个体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合作社经济都得了发展。其中,国营经济的发展最为迅速,1952年,工农业总产值为810亿元,比1949年增长77.5%,比解放前最高水平的1936年增长10%了20%,在三年中平均增长率为21.1%。人民的生活也得到了改善。三年经济恢复目标已经实现。


1952年底,中共中央根据毛泽东的建议,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逐步实行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第一,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行土地改革之后,农业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然而,当时占农户总数的60-70%的贫农下中农,平均每户只有11.7亩地,每两户才有一头耕畜,每3户才有一张犁,每17户才有一架水车。这种情况难以摆脱贫困,中共中央于1953年先后提出了两个关于农业合作化的决议。即《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在两个决议的指导下,农村积极和稳步地发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组织。1953年,全国参加互助合作组织的农户占农户总数的39.5%,其中参加合作社的为0.2%,初级社有15000个,高级社15个。1954年,互助合作组织有较大发展,占农户总数的60.3%,其中参加合作社的为2%,初级合作社发展到11.4万个,高级社为200个。1955年春,全国初级社发展到67万个,中央决定对农业生产合作社进行一次整顿,整顿的方针是:区别不同地区的情况或者暂时停止发展,全力巩固,或者适当收缩,或者在巩固中继续发展。整顿的结果,全国缩减了两万个,初步巩固了65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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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7月31日 毛泽东在中共中央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作《美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认为农村中合作社高湖有些地方已经到来,全国也即将到来。随后在全国范围内对“右倾保守思想”和“右倾机会主义”进行猛烈的批判。由于批“右”所形成的政治压力,农业合作化也就空前的高速度向前发展。到1956年底,加入合作社的农户达到全国农户总数的96.3%,其中参加高级社的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87.8%。中国农业合作化的顺利实现,无疑是一场深刻的革命,实现了农业的生产资料集体占有制(公有制)。


第二,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手工业在我国经济中占有重要位置。1954年统计,我国手工业的从业人数约2000万人,产值93亿元,占全国产值的20%。其中独立的个体手工业者约800万人,产值68亿元,农业兼营商品性的手工业生产约1200万人,产值为25亿元。


对手工业的合作化,一般经过手工业供销小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半社会主义性质的手工业合作社,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手工业合作社等形式。在步骤上是从供销入手,以小到大,逐步实行社会主义改造。1955年,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社员发展到98万人,占全国手工业从业人员的12%。后来,手工业合作化也出现了类似农业合作化过急、过快的情况。到1956年底,手工业合作化基本完成,参加合作社的手工业人员已占全体手工业人员的91.7%,其产值达到93%,手工业的合作化,使手工业劳动者经济也成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


第三,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采取分别对待方式,对官僚资本主义采取没收政策,而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则实行赎买政策。实行“利用、限制、改造”方针。其改造步骤:先把资本主义转为国家资本主义,然后再从国家资本主义转变为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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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选的方法是:从加工、订货、统购(包括收购)包销和经销、代销等初级形式,向公私合营的高级形式过渡。无论是初级形式还是高级形式,其利润都实行“四马分肥”,即分为国家所得税、企业公积金、工人福利费、资方红利四个部分,资方红利占四分之一,企业利润大部分归国家和工人。


由于农业合作化运动高速发展的推动,资本主义工商业全行业公私合营也掀起了高潮。到1956年底,全国私营工业的99%,私营商业的82.2%,分别转为公私合营或合作社。据当时的估算,全部民族资产阶级的资产核定为34亿元人民币。其中工业为25亿元,商业为8亿元,交通运输及其他1亿元,定息年息为5%,从1956年1月1日起计算,国家为全年定息支付的资金为1.65亿元。这样,用赎买政策,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五)人民公社化运动把社会经济公有化水平推到了历史最高峰。


1952年底中共中央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预计要在相当长的时间才能逐步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而在实际中,用一个合作化运动,仅用了四年时间就完成了。如何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是有待完成的另一个重大任务。在合作化运动的带动下,于1958年提出了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三面红旗。人民公社化运动是在“左”倾错误思想指导下形成的产物。人民公社化最早是从1958年3月成都会议提出把小合作社并成大合作社开始的,各地试办了一些1000户以至数千户的大社。《红旗》杂志和《人民日报》宣传毛泽东关于把工、农、商学、兵组成一个大公社,从而构成中国社会的基本单位。不久,河南新乡七里营社就办了一个人民公社。8月份毛泽东视察了这个公社,指出“还是办人民公社好”,认为人民公社“一大二公”,可为农村过渡到共产主义创造条件。所谓“大”表现在:原来每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平均农户只有几十户几百户,而人民公社扩大到数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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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公”表现在:在合作社合并后,一切财产上交公社,公社实行统一核算、统一分配、实行部分供给制。1958年8月北戴河会议作出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认为这是“指导农民加速社会主义建设,提前建成社会主义并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所必须采取的基本方针”。这次会议把人民公社化运动迅速推向高潮。在基层提出了“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口号,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将全国的75万个农业生产合作社(1.2亿多农户)合并为2.7万个人民公社。原来每个农业合作社平均160户,公社化后每个公社达到4600户左右。


在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席卷全国所有农村的时候,在中国的城市也正在兴起一场人民公社运动。它一般以城市,行政街道的划分为单位,一街一社,一区一社,下设若干分社。1960年3月9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城市人民公社问题的指示》,决定在全国普遍推广城市人民公社,要求省、市、自治区党委采取积极态度,放手发动群众组织城市人民公社。到1960年7月底,在全国190个大中城市中先后建立了1064个城市人民公社,基本上实现了城市人民公社化,共计有社员5500万人,占这些城市总人数的77%,安置闲散劳动力就业850万人,占总闲散劳动力的87%。共计兴办居民公共食堂76万个,就餐人数达1700万人,托儿所88万个,人托儿童为365万人,还建立了8.9万个服务站。


城市人民公社兴办的工、商、文卫等公社企事业组织,在发展生产、安排就业、丰富居民生活方面,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也有办得比较好的。但是,这种以群众名义兴办的各项事业,也带有很大的盲目性,浪费个人所得税也很严重,问题也比较多。其后虽然进行了整顿,支持的人越来越少,不久,便退出了历史舞台,销声匿迹了。


农村人民公社化实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组织军事化就是把公社成员按军队一样编成组成序列;行动战斗化就是组织劳动像部队打仗一样组织生产,搞大兵团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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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集体化就是吃公共食堂,实行部分供给制,公社把社员的自留地、家禽家畜、家庭副业等收归社有;与此相适应取消了集市贸易;无偿调用生产队的土地、物资和劳动力;甚至无偿调用社员的房屋、家具等生产生活资料,社员甚至没有意见,认为到了共产主义会有更好的分配,社员除了身上穿的衣服感到还是自己的外,其它一切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都是公社公有的。各个生产队之间、社员与社员之间都是平等的。社员在公社里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过着暂时无忧无虑的共产主义生活,但是,现实是无情的,人们向往共产主义生活,但我们的现实离此还相差甚远,生产力才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此后,我们不情愿地一步步退回到现实生活中来。


四、理想与现实的矛盾


世界共产主义者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在夺取国家政权之后,运用国家政权和无产阶级的阶级力量,消灭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建立了单一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使全体国民都变成无产者,从而消灭了剥削,人与人之间在经济上处于平等地位,通过按劳分配原则分配社会生活资料,人们过着没有剥削的社会生活。这种几千年来被剥削阶级梦寐以求的理想社会,终于变成了现实。然而理想社会并不十全十美的理想,理想与现实之间仍然存在着许多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现实公有制与现实人性水平之间的矛盾。


作为生产关系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要求作为生产力的劳动者,其劳动目的具有为全社会劳动或为集体劳动的特性,这个制度才有活力,才能得到巩固和发展。然而,现阶段劳动者的劳动目的,仍处在获取生存资料的阶段,劳动的目的是为了个人或家庭谋生,这样,就形成了现实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与现实人性水平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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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现实公有制与现实生产水平之间的矛盾


公有制是生产社会化的产物,而我国现实生产力呈多层次性,手工劳动和作坊式的半机器生产仍占很大比重,社会化水平不高,处于这种生产工具条件下的劳动,其劳动协作程度不高,不利于建立单一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形成现实生产资料公有制与部分现实生产水平之间的矛盾。


第三,个体劳动与集体劳动的矛盾


低生产力由于工具简陋,一般适合于个人劳动或家庭劳动,没有协作劳动的需要。如我国的农业,至今仍处于牛耕田手插秧为主的水平,只适合于家庭劳动。手工业、小商业和服务业等低生产力行业,社会化水平低,只适合于个企业体劳动,或只适合简单协作劳动。而我们在改革以前长期采取集体劳动的方式。低生产力下的集体劳动,在生产过程中增加了不必要的协调劳动时间,容易造成窝工浪费,延长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从而降低了劳动效果。因此,在低生产力下的集体劳动是一种不利于提高生产率的劳动形式。


第四,按劳分配与平均分配的矛盾


在公有制条件下,劳动在理论上成为分配的唯一依据。通过按劳分配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但在实个私际贯彻中,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方面在如何计算每个人的劳动量上,成为十分复杂的难题。每个工厂、每个生产队或每个机关,都难以准确计算出每个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另一方面,在分配上强调共同富裕的原则,虽然设立了级别工资制,但差别不大。往往按年限同步进级,“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原则被现实篡改了,甚至出现了多劳不多得、少劳不少得的吃大锅饭现象。按劳分配演变为平均分配。以“大锅饭”为特征的平均分配现象,是公有制条件下出现的另一形式的“剥削”现象。即一部分人凭借生产资料公有制,占有另一部分人的剩余劳动。这是一种新形式下的剥削现象。与私有制条件下的剥削一样,他同样打击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阻碍生产力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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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生产的有限性与消费的无限性的矛盾。


在私有制条件下,生产与消费的矛盾表现为生产无限扩大与消费相对缩小的矛盾,因而出现周期性的生产相对过剩危机。在公有制条件下,生产与消费的矛盾则表现为生产发展的相对有限性与消费的无限扩大性,出现生产短缺危机。造成这一矛盾的原因,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内部的矛盾性。因为,在公有制条件下,由于个人不能拥有生产资料,阻止了部分消费资金转化为生产资金的可能性;在公有制条件下,实行高就业政策是理所当然的,一个人的工作几个人干,人浮于事,效益低下,必然挤占再生产资金。因此,生产的发展处于相对有限的状况。在消费方面,在公有制条件下,实行的是公平原则,按劳分配变为事实上的平均分配,平均分配使其消费具有无限扩大的趋势。因此,形成了生产的有限性与消费的无限性的矛盾。


第六,主观经济计划与客观经济要求的矛盾。


为了克服资本主义再生产的盲目性,社会主义国家普遍建立了计划经济体制。企业由国家按计划设立,主要生产活动由国家通过国家计划来实施,用以避免再生产的周期性危机。在具体实施中又产生了新的弊端:一是计划经济造成政企职责不分,条块分割,国家对企业统得过多过死,忽视商品生产、价值规律和市场的作用;二是企业由国家按计划设立,具有极强的垄断性,使企业之间缺少竞争,产生落后性。三是计划经济并没有避免再生产的盲目性,因为国家计划具有主观性,与千变万化的客观经济要求有差距,虽然避免了周期性的生产过剩危机,但是,造成了新的生产短缺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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