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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南省注册会计师(2020年河南省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

(上接D19版)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订内容,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条款序号相应进行调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施行。最终以河南省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备查文件


2、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2-009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暨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累积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暨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暨制定,本次修订暨制定的制度如下:


本次修改后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后的相关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2-006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融资额度的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融资情况


鉴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六亿元人民币,在额度内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押汇、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等各类业务,并根据金融机构要求,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法拥有的财产作为上述综合授信的抵押物或质押物。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各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金额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融资利率、种类、期限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约定为准。


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贷款额度六亿元,本次授权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次授权有效期内代表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及额度内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 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贷款额度六亿元,本次授权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次授权有效期内代表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及额度内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贷款额度六亿元,本次授权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有利于未来在扩大规模的同时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推动公司的不断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保持强劲的发展动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2-012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3月21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2年3月21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上午9:15至2022年3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1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3月15日(星期二)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丹阳大道北段西侧-力量钻石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如下:


1、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


3、 《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9、 《关于授权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3、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6、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7、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18、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9、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20、 《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21、 《关于制定<累积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参加会议登记方式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传真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5、联系方式:


联系人:童越


电话:0370-7516686


邮箱:zhengquan@lldia.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柘城县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丹阳大道北段西侧-力量钻石会议室。


6、 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71


2、投票简称为:力量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2-003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232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67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7)2020年经审计总收入252,055.32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8)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审计收费41,725.7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20年度年末数:405.91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2次;5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3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吴少华,2005年9月30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至今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及新三板企业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7年,无兼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桑东雪,2020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5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峻雄,1997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6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60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意见


基于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需要,结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过去审计工作中体现出的专业能力、服务水平,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此次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及能力。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2年年报财务审计服务和内控审计服务。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2-015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认定为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的公告


近日,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和河南省“瞪羚”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科[2022]9号),认定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


作为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公司将在重大关键技术研发、高层次创新平台建设、创新联合体构建、人才技术集聚等方面受到各相关部门的指导、服务。因此本次认定对公司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1-011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2月25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2月1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正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2021年的工作情况,编写了《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对2021年监事会工作的主要方面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提出了未来的主要工作任务与目标。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编制了《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公司财务总监会同总经理根据《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编制了《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财务总监及总经理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经营计划编制了《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经审计合并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9,555,305.7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26,355,117.93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467,393,381.95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86,540,077.01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60,371,9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0,371,98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五)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基于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需要,结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过去审计工作中体现出的专业能力、服务水平,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外披露年度报告,公司编制了《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形成了《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将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并向各位监事进行汇报。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及《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九) 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根据《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申请股东大会在其权限范围内授权董事会行使如下审批决策权限:


授权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对外购买五亿元额度范围内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本次授权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授权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六亿元人民币,在额度内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押汇、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等各类业务,并根据金融机构要求,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法拥有的财产作为上述综合授信的抵押物或质押物。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各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金额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融资利率、种类、期限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约定为准。


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贷款额度六亿元,本次授权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次授权有效期内代表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及额度内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专项说明。经查验,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2021年度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1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的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暨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三、 备查文件


1、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监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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