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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中国建设银行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陵区支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截图


陕西金融反腐有大动作!


今日上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赵永军被“双开”。同一时间,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也有两人被处理:原理事长杨建新被开除党籍,原副主任王旭明被“双开”。


就在两天前,金融系统4人同日通报被查,包括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崔瑜,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市场一部总经理沈峻、技术开发部经理陈丽,以及浦发银行总行私人银行部产品管理处产品经理张玉东等。


种种迹象表明金融反腐工作正持续推进。


三大金融机构“前掌门人”被“双开”


简历资料显示,赵永军,1963年生人,陕西泾阳人,曾执掌陕西三大金融机构:曾任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于2018年12月起任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去年11月24日,陕西纪检监察网通报赵永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陕西银保监局于2019年3月18日核准赵永军长安银行董事长任职资格,被查时其任职时间不足两年。


公开资料显示,长安银行由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引入延长集团、陕西煤业、陕西有色等战略投资者,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的法人股份制商业银行,当前法定代表人是赵永军。总部设在西安市,2009年7月31日开业,注册资本金56.41亿元,下辖10家分行、14家直属支行,开业网点237家,遍布省内10个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此外,该行发起并控股设立陕西省内第一家消费金融公司——陕西长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在省内外设立4家村镇银行。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11月5日,长安银行在官网发布了《中共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通报显示,2019年10月16日至12月15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开展了巡视。2020年1月14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


公告中通报了长安银行对于巡视组4方面11个问题的整改情况,包括提及“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足”“上市工作推动缓慢”“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不强”“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不够”等问题整改。长安银行称,将会抓好后续整改,不断深化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同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仅过了20天,赵永军就官宣被查。


中纪委今日的“双开”通报称,赵永军政治上攀附,通过利益输送,寻靠山找后台,以获取政治经济利益;经济上贪婪,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甘于被围猎,把金融贷款审批权、国企干部人事权作为换取个人利益的筹码,大搞权钱交易,大肆收受贿赂;生活上腐化,贪图享受等。


多省联社官员接连落马


今日被处理的另两人均来自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均于今年3月2日通报被查。


梳理简历发现,王旭明在2008年12月起任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委员、副主任至2021年3月;杨建新则在2005年6月至2016年9月任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两人共事长达10年。而赵永军正是杨建新的继任者。


杨建新的“双开”通报称其“带坏了联社系统干部队伍,破坏了联社系统政治生态,损害了联社系统的信用。”;王旭明的“双开”通报指其“败坏选人用人风气,污染省联社系统政治生态”等。


对比赵永军、杨建新、王旭明的通报可以发现,均出现了“利用职权为他人在职务晋升、职工录用、岗位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干预和插手基层联社工程承揽;在扶贫工作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等表述。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辽宁、陕西、安徽、四川、内蒙古、山西、海南、山东等近10个省级农村信用联社“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落马,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前腐后继、窝案串案现象。近两年,光党委书记、理事长被查的就有:


2021年4月15日,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王中印被查;


2020年9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佟铁顺被查;


2020年7月18日,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崔联会被查;


2020年4月2日,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陈鹏被查。


农信社缘何腐败频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今年8月曾发文关注农信社腐败问题。


文章称,据办案人员介绍,从案发情况看,农信社领导岗位的腐败问题多发生于信贷审批、人事调整及基础设施建设等环节。具体表现为:屡屡插手信贷业务,把信贷审批权当“聚宝盆”,高管政商关系、银企关系错位,发放人情贷、关系贷;对用人资格审查、亲属回避、交流轮岗等把关不严,讲关系、看背景、“近亲繁殖”问题突出;在基建等方面投入大量资金,但有的招投标程序不规范,给腐败带来可乘之机等。


省联社、农商行腐败问题高发频发,暴露了制度和监管漏洞。“省联社显性权力较小,隐性权力较大。”安徽省纪委监委第九纪检监察室副主任陈勇分析,省联社管理着一省几十家甚至上百家县级农商行的领导班子,人事权高度集中,一些省联社领导因此收受系统内高管礼金贿赂,大肆卖官鬻爵,省联社领导想插手各农商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和信贷业务也十分便利。


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莫开伟分析,省联社名义上是一个经营管理机构,实际上是一个政府行政机构,而它管理的县农商行又是企业经营单位。在这种管理体制下,人、财、物等权力过分集中于省联社,而省联社虽名义上在省政府与省级金融监管的双重监管之下,实际上其各项权力未能得到有效制约。“用强力的行政手腕管理农商行系统,自身又缺乏有效权力监督体系,这就是一些省联社腐败问题高发频发的重要原因。”莫开伟说。


同级监督失灵,“一把手”权力失控。在纪检监察派驻改革前,一些省联社主要负责人在把控权力上极为强势,大搞“家长制”“一言堂”,同级监督形同虚设。同样,对县农商行的监管也存在监督制约缺失、压力传导不到位等问题。


农信系统腐败案高发,还与一些单位管理混乱有关。有的地方存在员工纪法观念淡薄、违规操作普遍、重要岗位轮岗制度缺位、风险隐患排查不到位、印证管理失控、未严格执行审计内控制度等问题,这给一些别有用心者提供了伺机作案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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