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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转让所得计入综合所得计算吗(财产转让所得不计入居民个人综合所得)


简单来说,个税年度汇算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这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目前的个税年度汇算只汇算四项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不包括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也不包括纳税人选择不计入综合所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


具体如何办理?国家税务总局在公告中明确,个税年度汇算有三种办理方式,分别是:纳税人自行办理、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


第一种“纳税人自行办理”主要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对大多数人来说都非常简便,动动手指就能完成。自行办理也比较适合熟悉个人所得税申报政策的自由职业者。


国家税务总局此前披露的数据显示,在去年的个税年度汇算中,99%以上的纳税人都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完成申报。


那么第二种和第三种办理方式又适合哪些人群?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业务准则和发展委员会委员李锐说:“请任职或受雇单位办理,首先得要有任职受雇单位,个人除了在本单位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以外没有劳务报酬、稿酬等其他收入的,这样的人群比较适合由单位直接代为办理;像是个人收入项目比较多、涉税风险防范意识比较强、自身又缺乏一定个税申报知识的,这样的人群就比较适合委托专业服务机构来办理。”


与往年不一样的是,为了避免扎堆办理,税务部门今年在办理初期推出了预约制服务。在3月1日到15日之间需要办理的纳税人,要先进行预约。


完成预约只需要三步——第一步,进入个人所得税APP首页“2021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页,点击“去预约”;第二步,在预约界面的日历上选择心仪并且可预约的时间,点击“提交预约申请”;第三步,提交成功后,会显示“您已成功预约”。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您打算在3月16日之后办理个税年度汇算,就无需预约了,随时都可办理。


随着个税年度汇算正式开启,不少人会拿到自己的退税“红包”,与此同时,也有一些人需要补税。


李锐举了两个例子。“如果一个人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6万元,平时又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算的时候一定是退税的;如果一个人同时在两个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那就意味着在预缴税款时会重复扣除每月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相当于扣了两个5000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年度汇算时就可能需要补税。”


从便民办税的角度出发,今年的个税年度汇算继续实行“首违不罚”规定。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时,因为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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